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城市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
决定
【法规类别】职工管理与奖惩 【发文字号】佛府[2005]148号 【发布部门】佛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12.30 【实施日期】2005.12.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城市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佛府[2005]14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在加快城市化进程和加强城市管理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依法行政、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宗旨,以优化市容秩序、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竞争力、建设富裕和谐佛山为己任,抢抓机遇,真抓实干,不断改革探索,采取多种措施,全方位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有效改善了城市面貌,提升了城市形象。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呈现出许多亮点和特点,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 / 4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各级各部门和全市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施城管新战
略,提升城管新水平,开创城管新品牌,不断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等56个单位为“佛山市城市管理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杨中慧等112名同志为“佛山市城市管理先进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争先创优,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为把佛山建设成为一座更加美丽、更具活力、更富吸引力的现代化大城市而努力奋斗!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佛山市城市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集体名单(56个) (一)禅城区(10个) 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市规划局禅城分局 禅城区建设局 禅城区交通局 禅城区环保局综合股 禅城区城管行政执法局 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 / 4
禅城区市政管理处
禅城区旧城改造建设办公室 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 (二)南海区(10个)
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桂城派出所桂南社区民警中队 市规划局南海分局 南海区环保局综合管理科 南海区法制局
南海区城管行政执法局政工科 南海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平洲分局 南海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大沥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桂城分局 南海区桂城街道桂一社区居委会 南海区大沥市政管理办公室 (三)顺德区(10个) 顺德区委宣传部 顺德区卫生局 顺德区环保局
顺德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容桂分局 顺德区大良街道市政管理处 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 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
顺德区伦教街道常教社区居民委员会 3 / 4
顺德区市政业协会
顺德区花洲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四)高明区(8个) 市规划局高明分局 高明区建设局 高明区环境监察大队
高明区城管行政执法局直属分局 高明区荷城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处 高明区明城镇建设房产办公室 高明区杨和镇建设房产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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