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5施工现场建立限额领料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材料消耗的跟踪管理。 9.2.6认真贯彻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落实施工文明现场管理奖罚规定。 9.2.7施工现场周转材料的管理和使用按现行《周转材料管理办法执行》。 9.2.8项目部材料部门,要对班组和民工队领用在用工具和周转材料,建立台帐或卡片,班组或民工队使用完后必须退回材料组,对未上交的要按原价赔偿。民工队结算和自有职工调动,须经材料部门主管签字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方可进行调动。
9.3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9.3.1保留结构施工中的各种消防设施,并由专人负责看管,保证着火后不断电、不断水。
9.3.2施工现场建立和完善用火制度,需要用火前必须领用火证才能生火,生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9.3.3易燃材料进场分类码放,控制数量,随用随进,不用即时退场,易燃材料码放地点应取得消防保卫部门同意。
9.3.4现场木工加工棚、油漆化工库、电气焊、伙房、材料库等固定作业区须配备灭火器材和明确防火负责人,装修施工中的刨花、锯沫及易燃废料及时运至指定垃圾站;由项目部相关人员及时联系运出施工现场;
9.3.5施工现场设门卫制度及夜间巡逻制,现场材料库房加强巡逻守护,对重要、剧毒、易燃等材料重点看管,建立各种治安消防制度并上墙,设专人负责。 9.3.6现场材料、机械、工具等运出现场时,必须具有材料或保卫部门开具的出门证,门卫才能放行。
9.4环保管理措施 9.4.1项目部兼职环保人员,除完成环保内业资料外,必须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环保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反馈和留下凭证。
9.4.2垃圾要设分栋站,对有毒有害废弃物进行定时消纳,索取凭证。 9.4.3食堂下水道所设的隔油池必须及时清理。
9.4.4现场未硬化的道路必须用混凝土补齐,进出现场的装运散料的车辆要覆盖。 9.4.5施工现场要整齐清洁,无积水。
9.4.6完善:办公室、宿舍、伙房、饮水站、厕所、垃圾站统一标牌。
9.4.7施工现场要设置饮水茶炉或电热水器,保证开水供应,并由专人管理和定期
清洗。
9.4.8切割机等其他机械进入施工作业面要进行围护,限制作业时间。
9.4.9对施工现场全体人员进行环保知识考核,并经常教育,每月不低于三次,减少人为噪音。
9.5环卫管理措施 9.5.1项目部兼职环卫管理人员,必须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反馈并留下凭证
9.5.2炊事人员上岗前要进行体检并要定期进行身体检查持证上岗。
9.5.3食品事物设置防蝇罩,夏季食物不得过夜,熟食生食应设专用菜刀,以房食物中毒。
9.5.4厕所设专人清扫,自来水冲洗,门窗设防蝇纱门纱窗,定期灭蝇。 9.5.5派专人管理施工现场的卫生、并进行责任区划分,明确分工到人。 9.5.6搞好个人卫生,定期检查住所卫生。
9.6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9.6.1现场材料存放必须整齐、符合要求,不得妨碍交通和影响施工道路。堆放散料时应进行围挡,料具和构配件必须按施工平面图布置,按指定位置分类码放整齐。 9.6.2施工现场垃圾站必须封闭严密,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分拣,做到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
9.6.3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成品保护措施,对各种材料卫生洁具等易损坏的部分成品、半成品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保护,确保成品完好有效。
9.7成品保护措施 9.7.1切实做好成品保护,提高施工人员保护成品的责任心,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制订此成品保护制度:
9.7.2施工人员在上下道工序交接时,应同时检查成品情况,已经损坏的成品由上道工序班组负责,检查后损坏的成品由下道工序班组负责。
9.7.3在交叉作业中,成品损失由损坏者负责赔偿。如在交叉作业中责任分辨不清时,则应由平时使用、保管的人或班组负责。 9.7.4严禁在抹灰面上涂写乱画。
9.7.5楼地面施工时,不得把砂浆,混凝土溅到已成活的墙上,谁溅上由谁负责清洗干净。
9.7.6搬运料具时不得把地面破坏,要小心谨慎,不得乱扔、乱碰,小车支腿要包胶皮,油、木、水暖等公众施工用的高凳、铁梯、铁案子,均要包好脚腿; 9.7.7油工施工前,应将易脏部位用塑料布或油毡纸遮挡好,不得把白灰浆、油漆、腻子撒到地上,沾到门窗、玻璃和墙上;
9.7.8不允许从已安装好的窗口往里运料,如不可避免时,事先须有覆盖保护措施,门框要钉防护条或防护板。
9.7.9不准在油漆、粉刷好的门窗,墙面上用手摸,涂写或钉钉子。
9.7.10电焊、气焊,应对附近成品采取隔离措施,不得烧坏,烤糊或烤变色。 9.7.11防水层完成后由专人看护,并及时进行保护。
9.8安全管理措施 9.8.1严格执行市建委防护标准规定。
9.8.2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督促专职安全检查员、外施队安全员每天对本工程有人施工的部分做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反馈。
9.8.3对所有施工人员均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组织学习上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令。作好各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每周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自有职工必须参加每周一的安全教育,教育后项目部和外施队负责人签字认可。使施工人员懂得“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值班领导制度,值班领导带队检查,落实整改,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使安全生产处于预控状态。对电工、架子工、机工及其他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进入施工现场人人都要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作好“四口”的防护工作,首层入口、外用电梯出入口搭好护头棚,护头棚为双层板,非出入口及通道两侧必须封牢。楼梯口搭设牢固防护栏杆。电梯井口安装不低于1.2m高的开启式金属防护门,电梯安装过程中必须于各层电梯门洞外侧墙体悬挂安全警示标志,防止各层施工人员向井筒内掉物伤人,严格执行公司统一标准。机电设备操作人员要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机电设备安装漏电保护器,回填土中使用的打夯机必须设专人拉线。地下室装修照明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外用电梯要按要求接好避雷接地装置。
9.8.4临时用电必须按要求进行施工,建立必要的内业档案资料,并对现场的线路设施定期检查。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电缆不得沿路面明敷设,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继配电,各楼层及其它部位所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
标明用途。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上上锁。配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各种电器设备、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外用电梯井架必须设避雷装置。各种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工具的外壳应完好无损。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或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应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漏、防雨、防砸。
9.8.5作好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的安装、使用、检测、自检记录。外用电梯基础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原厂、机租的使用规定,办理验收手续,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水电所使用的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须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
9.8.6 脚手架落实规范管理,并用绿色密目安全网封闭防护到位,并设足够的保险绳具,在施工期间加强检查。保持防护设施完好,使安全施工处于受控状态。 9.8.7脚手架施工中翻板、更改作业层、拆除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按方案进行,由脚手架专职管理人员和安全员监督落实标准。凡有高血压,心脏病晕高症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架子工工作。
9.8.8架子工所有的工具包括钳子、扳手等必须系在身上已防落下伤人,操作时不得跳跃架子,精神集中严禁酒后作业。递杆、抱杆时要密切配合,上下呼应,递杆人员在上方人员接住杆以后方可松手,并躲离操作垂直操作3m以外,严禁在垂直下方3m以内用大绳吊料。所有架子经大风以后要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陷松扣崩口现象要及时修理。
9.8.9施工现场必须保持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标准,在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和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补充标准。
9.8.10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现场严禁吸烟。
10、附图及附表
10.1 附表1:装修进度计划 10.2 附表2:装修做法表 10.3 附图1:现场平面布置图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