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全面质量管理理念,完善工程建设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工作体系,保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科学、有效、持久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建设行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评选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评选工作包括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以下称优秀QC小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以下称优秀企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以下称卓越领导者)和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以下称优秀推进者)等四项内容。
第四条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其中优秀QC小组还应通过小组活动成果发布会进行遴选。
第五条 评选工作坚持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选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管理
小组活动评选结果的审定。秘书处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组织专家对优秀QC小组进行评审。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七条 申报优秀QC小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照本企业有关规定进行小组注册登记和课题注册登记;
(二)按照QC小组活动的程序要求开展活动,正确运用QC理论、方法和工具,活动成果具有时代的特点;
(三)活动效果显著,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推广运用价值,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应通过小组所在企业的现场评审;
(五)活动过程、活动成果应有QC小组活动诊断师的指导和评价;
(六)活动结束日期与申报截止日期的时间间隔不超过一年半。
申报小组除了具备以上条件之外还应获得本行业、本地区本年度优秀QC小组奖,且名次处于前列。
第八条 申报QC小组活动优秀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完善的QC小组活动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 (二)QC小组活动普及率、活动率、成果率在本行业、本地区处于领先水平,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推动QC小组活动上新台阶、推行全面质量管
理和推广运用优秀小组活动成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做法具有普遍推广意义;
(四)企业近三年获得过全国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一等奖或全国优秀QC小组奖或不少于两个全国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二等奖。
第九条 申报QC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对开展QC小组活动的意义和作用有深刻认识,重视、支持并积极组织本企业员工开展QC小组活动,能够积极为本企业广泛、深入、持久开展QC小组活动创造条件;
(二)所在企业QC小组活动能够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程序化,QC小组活动的普及率、活动率、成果率在本行业、本地区处于领先水平,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所在企业近三年获得过全国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一等奖或全国优秀QC小组奖或不少于两个全国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二等奖;
(四)申报人为担任企业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领导,或担任特大型施工企业质量主管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的领导。
第十条 申报QC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对开展QC小组活动的意义和作用有深刻认识,熟练掌握QC小组活动基础知识,能正确指导QC小组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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