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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汇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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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汽车起重机支撑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起吊。见图2-10。

图2- 10

(14)起吊重物下方及作业半径范围内有人时起吊。见图2-11。

图2- 11

(15)起吊重物选用吊具安全系数不够时起吊。

(16)遇大雨、大雪、大雾或6级及以上大风时起吊。见图2-12。

图2- 12

第二节 个人能力与防护

一、个人能力要求

(1)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保养人员,司索工,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一、人员均属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2)起重人员必须经专业技能培训考试,取得《特种设备祖业人员证》(起重机械作业)。见图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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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13

(3)起重指挥人员应经有关机构专业技术培训取得资格证的人员担任。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统一印制。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培训和发证。每4年复审一次。

(5)起重人员必须经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基本要求:身体健康,双目裸眼视力均不低于0.7,无色盲、听觉障碍、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突发性昏厥等妨碍起重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二 、个体防护要求

个体防护用品必须选用取得国家《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资质单位生产,且有产品检验合格报告。起重作业人员的主要防护用品有:起重手套、防砸鞋(靴)。

(1)起重手套。选用皮质五指手套,可保护手部免受伤害。见图2-14。

图2- 14

(2)防砸鞋(靴)。选用二层面料、使用国际钢头、钢底的加工标准制定的防砸靴、防穿刺、耐油、耐酸碱等功能,可保护足趾免受冲击或挤压伤害。抗冲击力检验方法:冲击锤23kg、落高900mm,冲击后鞋内间隙大于或等于1合格。见图2-15。

图2- 15

在一般工作条件下,安全鞋的使用年限为一年,穿着一年后应检查,如有明显损坏不得在起重作业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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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着装要求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防砸鞋(靴),戴好安全帽、起重手套。见图2-16。

图2- 16

第三节 起重吊具伤害防控

一、钢丝绳

钢丝绳是由多层钢丝捻成股,在以绳芯为中心,由一定数量股年绕成螺旋状的绳。钢丝绳按捻制方向分为右向捻和左向捻,按捻法分为交互捻(逆捻)和同向捻(順捻)。

1.安全要求

钢丝绳应每月检查1次,每年试验1次。期试验方法:以2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min的静力试验,不应有断裂及显著的局部延伸现象。钢丝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 (1)钢丝绳的表面钢丝被腐蚀,磨损超过钢丝直径的40%以上。 (2)钢丝绳有一股折断。见图2-17。

图2- 17

(3)钢丝绳直径减少达7%.见图2-18。

图2- 18

(4)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

(5)局部外层钢丝绳伸出呈现笼形状态。见图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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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19

(6)钢丝绳纤维芯的直径增大较严重。见图2-20。

图2- 20

(7)钢丝绳扭结。见图2-21。

图2- 21

(8)钢丝绳折变造成变形。见图2-22。

图2- 22

(9)对于交互捻钢丝绳,断丝数超过总丝数的10%。见图2-23。

图2- 23

2.使用要求

(1)钢丝绳应放置在架上或悬挂好,且定期上油。

(2)不得使用断股、扭结、腐蚀及其他磨损、脆化等缺陷的钢丝绳。

(3)钢丝绳端部与吊钩、卡环连接时,不得用打结绳扣的方法来连接。见图2-24。

图2- 24

(4)钢丝绳各插头的连接处不得松动。

(5)断绳保护器所用钢丝绳插入头不得有毛刺、乱头等现象。

(6)吊装中若发现钢丝绳股缝间有异常油量挤出(这是钢丝绳破断的前兆),应立即停用。 (7)通过滑轮或滚筒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8)钢丝绳不得接触到酸(碱)液或热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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