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市公安局、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打
击网上非法售药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药品管理
【发文字号】兰食药监[2013]301号
【发布部门】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市公安局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10.29 【实施日期】2013.10.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市公安局、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甘肃省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兰食药监〔2013〕301号)
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3〕1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协作,形成合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安、工商行政等部门要互相配合, 1 / 2
共同解决利用互联网非法售药的疑难问题。每个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系人,各县(区)食
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主动联系公安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联合打击互联网非法售药行为。要加大对在互联网发布的药品广告和非法售药信息的监测力度,要及时将监测到的违法药品广告移送至同级工行管理部门进行查处,要对监测到的非法售药信息进行摸排并及时查处;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快(速)递公司、物流公司进行针对性的现场检查,对长期、批量和集中邮寄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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