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三 土的含水量及烧失量测定 一、适用范围
本法适用于测定土的含水量及烧失量。 二、方法概述
1.用土试样在105±5℃时烘干测定含水量。以占干土试样的质量百分比表示。 2.土的烧失量是把测过含水量的干土样在550℃的高温炉中灼烧后,测定其质量损失量,并以占干土样质量百分比表示。 三、仪器设备
1.烘箱——能控制恒温在105±51℃。 2.高温炉——能控制恒温在550℃。
3.容器——耐热的盛土样容器。可为有盖的瓷蒸发皿或其他高硅容器,容积适当,亦可采用耐高温的铝盒。
4.天平——感量至少为0.01g,称量应与样品加容器总量相适应。 5.干燥器——供冷却试样用。 6.盛样盒、胶布、匙等。 四、试样准备
细粒土应先粉碎到小于5mm的团粒,用四分法减少试样到所需数量,并迅速放在有盖的容器中以防水分损失。 五、含水量测定 1.操作步骤
先称经焙烧(或烘干)过的容器量(连盖);然后迅速称入土样(连盖称)。粘性及粉性土称样15~20g,砂土称样20~30g。打开盖子在105℃烘干至恒量。从烘箱中取出盛土样容器,在干燥器中冷却后,称至恒量。称量精度至少为0.01g。
6.拌和工具:400×600mm、深70mm的金属盘,土铲;
7.其他:喷水设备、碾土器、盛土器、量筒、推土器、铝盒、修土刀、平直尺等。 五、操作步骤
1.将具有代表性的风干(或在低于50℃温度下烘干)土样,放在橡皮板上,用圆木棍碾散,或用碾土机碾散,然后过5mm筛。对于小试筒按四分法取筛下的土为N×3kg;对于大试筒不必过5mm筛,用手将大于40mm的碎(砾)石拣除即可,同样按四分法取样约N×6kg。(N为预估测点数,至少为4个)。
2.按初步估计的最佳含水量低3~4%左右,洒水拌匀风干土。土样应放在不吸水的盘上,盖上润湿布或塑料布,闷料一段时间,最好能过夜。
3.根据工程要求,选择附表4.1中规定的轻型或重型试验方法,并视大于5mm颗粒的百分率大小,选用小试筒或大试筒进行击实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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