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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资产证券化在中国的发展
作者:谢佩华
来源:《法制博览》2013年第07期
【关键词】浅论;资产证券化;在中国;发展
所谓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预期未来会有稳定现金流回报的资产集中起来,形成一个资产池或资产包,然后对这些资产进行结构重组,将它们转变成可在金融市场上流通和出售的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发行的以资产池为基础的证券称为证券化产品。
资产证券化最早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金融市场,随后被众多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接受和采用。近年来又在多数新兴市场国家得以推行,这项业务已经在发达国家和一些新兴市场国家得到迅速发展,成为国际资本市场潮流性金融产品之一。中国内地资产证券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初,1992年,三亚市开发建设总公司以三亚市丹州小区800亩土地为发行标的物,发行总金额2亿元的三亚地产投资券,预售地产开发后的销售权益,首开房地产证券化之先河;随后,国内高速公路建设不同程度引入了证券化融资设计,据不完全统计,国内有20余省、市、自治区高速公路建设采用了证券化融资方案。此外,以中集集团为代表的大型企业还成功开展了应收账款证券化交易。但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发展较波折,早期的交易在结构上多数采用了离岸证券化方式,对国内证券市场产生的影响也较小。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采取的主要是信托方式,2005年初,国务院同意在我国银行业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2005年4月,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确定了在我国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基本法律框架。将信贷资产证券化明确定义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同年11月在《试点管理办法》确定的法律框架之下发布了《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监督管理办法》,针对有关金融机构在证券化交易中担当的不同角色,在市场准入、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监管资本等方面提出一系列监管要求,确保其在证券化业务过程中有效管理各类风险,是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相配套的多项政策法规之一。与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机构也出台了关于资产证券化的信息披露、会计处理、税收管理、交易结算、登记托管等方面的政策法规。2005年12月,作为资产证券化试点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分别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和信贷资产为支持,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第一期资产证券化产品。2005年12月21日,内地第一只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广州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正式在香港交易所上市交易。因此,2005年被称为“中国资产证券化元年”,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和房地产证券化取得新的进展,开始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
继2005年“建元”、“开元”两只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ABS)试点后,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财政部的大力推动下,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推出的三年期东元2006-1资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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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化产品,成为国内市场上首批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证券化产品;尔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推出凤凰2006-1资产证券化信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随后,浦发银行推出“浦发2007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等等。资产证券化正从试点逐步走向开始扩大,尤其是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推出,不仅是资产管理公司提高处置回收效率和融资安排的需要,也是丰富我国资本市场投资品种的需要,对金融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尽管中国资产支持融资工具的在试点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初步建立了适合我国国情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政策框架和风险防范机制。但也暴露了出合格机构投资者范围不够宽,基础资产池信息披露不充分、信用评级机构公信力不足等未来进一步发展过程中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为进一步总结积累经验,改进和完善制度,2006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准许基金投资包括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相关规定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证监会批准的企业资产支持证券类品种。6月份,国务院又颁布了《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资本市场,稳步扩大保险资金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规模和品种。2007年4月,国务院批准同意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的同时,要求在试点过程中始终加强制度建设和风险防范。2007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公告》,要求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各参与机构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池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风险。随后又颁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有关事项的公告》,允许资产支持证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进一步提高资产支持证券的流动性。2008年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3号】,为保障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稳健发展,切实加强风险监管,进一步完善信贷资产证券化,保证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从美国快速蔓延到其他国家和地区,从金融领域蔓延到实体经济领域。从国际经济环境看,通过国际贸易、资金跨境流动、市场联动效应等多种传导机制,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安全、资本市场稳定造成的不利影响正在显现。为应对国际金融危险央行及时实行了六大举措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启动保障经济金融稳健运行各项应对预案来加强国际协作,应对金融危机的不确定冲击;同时中央实行“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调税负”的积极政策措施及进一步开展的股权分置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完善市场法制建设等综合措施,解决了市场长期以来的重大制度障碍,推动了市场运行机制的完善,改善了市场整体质量和结构,为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随着中央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我国经济金融形势将逐步好转,为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维护金融系统安全创造了有利条件,这也将有力促进国内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市场将来至少会达到万亿级别的规模,而且可能是通过超常规发展来满足目前巨大的资产证券化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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