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
为了确保本院(中心)安全无事故,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全中心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本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订安全制度如下:
一、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中心)日常治安保卫工作,督促各区各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在每季度和重大节日前作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二、把安全教育列入经常性工作,教育全院(中心)人员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经常性的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文件。
三、认真落实“四防”工作的各项具体措施,发生盗窃等事故时必须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侦破和查处工作。 四、加强门卫登记工作,按时开关大门。
五、库房、活动室由专人负责管理,休养区内当班人员随时巡房,注意休养员人身安全。
六、休养人员直系亲属来探望过夜,须经本院(中心)领导批准,方可留宿。
七、外单位物品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存放在本院(中心)内。 八、支票、印章由财务人员分开保管,超出定额的现金或贵
重物品不准存放在办公室内。
九、严格对电器等设施的管理、使用,确保安全无事故。下班前五分钟必须对电、火、煤、水等设施进行检查。 十、严把饮食安全关,严防疫情传播,杜绝医疗事故。 十一、每天下班后,星期六、星期日的安全工作,由院(中心)行政值班人员负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作好记录。
十二、坚持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制。
十三、以上制度是本院(中心)行政管理的重要规章制度,全院(中心)工作人员、寄养老人必须严格执行。
医生查房制度
一、医生查房每日一次(特殊情况除外)并作相应处理。 二、对重危病寄养老人,医生应随时观察病情的变化并作相应处理,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
三、查阅新入院(中心)寄养老人的各种辅助检查报告,分析结果,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意见,建立相关档案,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按病情需要给予临时医嘱。
四、查房记录由查房医生负责书写,及时向护理员或寄养老人或家属了解寄养老人的心理状态,并予以指导。
消毒隔离制度
为保障寄养老人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消毒制度如下: 一、医疗器械消毒:
1、医务人员衣着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定期监测消毒灭菌效果。
2、注射器必须一人一针筒,体温表、器械每天按规定更换消毒液。
3、各类医疗器械、敷料按规定及时消毒,严格区分消毒与未消毒物品,标记明显,注明消毒有效期。
4、对传染病人做到及时隔离,及时上报卫生防疫站,对病人用品严格消毒,对其分泌、排泄物需消毒后方能倾倒。
二、室内外环境卫生消毒:
1、休养区、公共场所每月消毒一次以上。
2、对传染病患者实行隔离,室内每星期消毒一次,其个人用品随时清洗消毒。
3、对亡故者的住室,进行紫外线消毒,衣、褥火化。 4、对集体共用的餐具、洗漱用品,按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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