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立功能完善的信用体系建设平台
XX年,重庆市工商局争取市政府投资万元,依托已经形成了三级联的工商业务系统,开发并建成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联合征信系统。该系统横向上,依托政府电子政务,分别以市工商局、区县工商局为中心,与市级部门或区县部门相连;纵向上,依托工商业务系统,实现工商三级联;从而形成纵横交错的络,技术上实现全市范围内的信息征集和共享。 (二)建成庞大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市工商局以工商登记、执法业务数据位基础,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信息征集目录,采用FTP方式、电子表格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向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公用企事业单位常态化征集整合信息,形成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截止今年7月底,联合征信系统已征集来自63个市级单位和40个区县的企业信用信息1890万条,其中工商以外部门的信息占%。
(三)建立多种信息公开渠道
在市政府电子政务外,政府部门可直接访问联合征信系统,根据权限,查询信息;在市工商局和40个区县工商局,设立对外查询服务窗口,社会公众可提交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申请,免费查询相关企业信用信息状况,获取信用证明;在互联,社会公众可访问重庆企业信用,免费查询企业身份信
息。
(四)建立广泛的信用制约机制
在市监察局和发改委的支持下,XX,年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区县公共交易、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中应用试点,对存在不良记录的投标企业,给予制约;XX年,与经济信息委共同主导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推动食品安全信用信息、黑名单信息在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税费减免等各项业务工作中的应用;此外,主动宣传企业信用信息在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以及公共事务管理部门业务工作中的促进作用,税务、人社、法院等部门先后将信息应用到开展税费清查、社保查补、劳动用工清理等社会管理活动中,两江新区等经济开发区、各级政府应用到招商引资活动中,银行应用到信贷业务工作中;倡导市场交易主体查询对方身份、信用状况,有效防范交易风险。
重庆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非常明显的成效:一是社会信用意识大大增强,近两年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内访问量以及信用证明出具量每年呈几何数上升;二是区县公共交易、工程建设等开展企业诚信信息应用试点领域的经济秩序明显改善,串标围标现象明显减少;三是社会管理程度明显增强,仅XX年,市地税局在股权转让环节税费清查中查补增收税费4816万元,人社局企业参保率大大提高,逃避债务纠纷、农民工工资等社会问题也得到有效治理。
二、重庆做法的启示
(一)建立强大的信息征集系统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前提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就是建立以信用信息系统为核心的社会诚信体系。重庆市工商局利用现有的三级联的业务系统,和掌握的庞大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和行政执法信息,打造的重庆市联合征信系统,成为重庆市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载体。
(二)建立部门征信联动工作机制是关键
信用体系建设最终目的,就是通过建立信息征集、披露,解决信息不对称,通过对信息的使用,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我国的信用信息分布在不同的政府职能部门或政府公共事务管理部门,各个部门或系统都有不同的信息保密规定,信息开放非常有限。如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住建部的施工企业的数据库,人民银行的信贷数据库,都严禁对本系统外批量提供。要打破部门信息封闭加强信息征集整合,必须建立畅通征信联动工作机制。 (三)畅通的公开共享渠道是重要基础
畅通的公开渠道是保证信息公开共享得以发挥作用的基础。从重庆的实践来看,多种公开渠道催生了社会各界信用需求大大增加,下一步,重庆市工商局还将借助强大的互联,延伸联合征信系统的络触角,进一步促进信息在全社会的公开共享。
(四)信用信息在业务工作中的使用是落脚点
将的信息应用到具体的业务工作中,建立 “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失信惩戒机制,是信用体系建设的落脚点,也是信用信息发挥社会管理中作用的重要途径。从重庆的实践来看,信息使用可以应用在“公共交易、国家优惠政策享受审批、政府公共事务管理活动、招商引资、行政许可以及政府日常监督管理”活动中,并通过“量化评分、一票否决、信用评级、信用产品”等方式来实现。 (五)制度建设是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重庆市工商局争取市政府支持出台了《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公开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信息征集、公开共享的工作规范,争取将企业信用信息应用写入市政府的《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区县公共交易平台监督管理办法》等业务规范性文件中,明确了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招投标、食品药品安全等众多行业和领域开展企业诚信信息应用,争取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发改委的支持,将信息征集和公共交易领域信息应用分别纳入市政府、纪检监察的工作督察范围,从制度上保证了“信息征集、信息披露、信息应用”工作的顺利推行。 三、工作建议
(一)依托工商登记系统,建立全国信用信息征集系统和信息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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