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的
通知
根据《邯郸市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考务工作相关事宜说明》的通知,进一步做好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确认工作,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考生需提交材料
1)助理资格证书原件、助理执业证书原件;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
3)《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4)试用期合格证明(见附件1,其中附表1为《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表2为《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表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各类人员根据各自情况填写不同的证明表,考核证明表中的带教老师只填一名,由学生本人征求带教老师同意并签字,同一个带教老师所带学生不得大于3名;
5)考生身份、学历、试用情况证明保证书(附件4)和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5),考生自行下载附件并签字; 6)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
7)其他原件、复印件(如: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等); 8)带教老师执业证复印件(医务科提供)。
注:复印件一律用A4复印纸,自备小号长尾夹1个 二、现场缴费标准与方式
缴费标准:实践技能考试: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缴费标准均为289元/人次(提交材料时现场收取,统一支付宝支付)。
三、考试时间
请符合条件人员于4月23日—4月28日17:00(4月25日除外)准备好申报材料,期间向东区医务科(行政楼6楼大厅)提交相关材料(规陪人员将材料统一交教学科),因疫情原因,考生在交材料时不扎堆、不聚集,分散提交资料(本次交资料需提前预约,教学科王来宾老师2112652)。
附件1(附表1、2、3):试用期合格证明
附件4:2020年考生身份、学历、岗位试用情况保证书 附件5:考生承诺书(2020版)
医务科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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