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会章、会费标准 中华医学会章程
中华医学会各类会员会费标准 第二部分:议事规则
中华医学会常务理事会会议议事规则 中华医学会理事会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部分:组织管理
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管理办法 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专业学组管理办法 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青年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四部分:业务活动 学术交流
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学术会议管理办法 继续教育
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 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 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 财务管理
中华医学会临床医学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中华医学会临床医学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网络信息服务
试行) ( 中华医学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试行)
中华医学会网络支付平台使用管理办法 编辑出版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管理办法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编辑委员会通则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评估体系 中华医学会电子版系列杂志管理办法
中华医学会电子版系列杂志编辑委员会通则
中华医学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中华医学会,英文名称为Chinese Medical Association,缩写为CMA。
第二条 中华医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全国医学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公益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发展我国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组织广大医学科技工作者,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和卫生工作方针为宗旨,崇尚医学道德,弘扬社会正气。坚持民主办会原则,依法维护会员与医学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扬学术民主,提高医学科技工作者专业技术水平,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繁荣与发展,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促进医学科学技术队伍的成长,促进医学科技与经济建设相结合,为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四条 本会办会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教兴国战略,围绕国家各个时期的科学技术研究重点和卫生工作有关任务开展工作。树立依靠科技进步,面向经济建设的思想。提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反对学术不端行为。
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尊重患者和受试者,倡导“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基础理论与实践应用相结合,加强中西医团结合作。发扬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优良传统。
第五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业务上接受卫生部的指导和管理。
第六条 本会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2号,邮政编码:100710。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业务范围
(一)开展医学学术交流,组织重点学术课题探讨和科学考察等活动,密切学科间、学术团体间的横向联系与协作。
(二)编辑出版医学学术、技术、信息、科普等各类期刊、图书资料及电子音像制品。
(三)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组织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学习业务,不断更新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医学科技知识,提高医学科学技术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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