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价格管理制度4
1.总则
1.1目的:为规范集团范围内的采购行为和采购价格审核管理,建立健全集团采购运行机制,
提高集团采购效益,维护集团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北京华夏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独资、合作、合资的子公司和所属管理的公司,各项产品采购价格的分析、审核、确认,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1.3管理职责
1.3.1各公司采购部负责执行各项采购任务,开发、询价、议价,组织招标竞标及价格档案
建立及申报;
1.3.2集团供应链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本规章制度的执行和检查,对执行情况负责。
2.价格数据库管理
2.1各公司采购部负责建立基础数据,将现有常规产品信息(要求编码准确、名称规范、规
格统一)、采购价格、供应商信息等资料汇总制成《采购价
格档案》报集团供应链管理中心;
2.2集团供应链管理中心负责审阅采购价格档案,定期(每月)收集各公司采购价格记录并
更新采购价格档案,作为价格审核依据,并报集团财务部归档;
2.3采购价格原则上受保护,不可随意泄露给无关人员,包括供应商,避免议价受阻。归档
的采购价格各公司采购部只有对应公司查阅权无修改权; 3.价格审核与审批 3.1新价格审核审批
3.1.1询价采购须提供至少3家供应商(至少有一家是新供应商)报价,单次采购额大于50
万或批量采购金额大于100万/月的,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除非已签订长期或重复
采购合同;
3.1.2招标采购须依照《招标管理办法》执行,须提供三(含)家以上标书、《综合评审意
见表》及合格供方审批文件;
3.1.3定向采购须提供该公司资格预审文件,采购产品唯一性供货渠道原因说明,经各公司
总经理的审批;单项或批量采购价格达到100万(含)元以上的定向采购项目,还须经过价格评价小组会签,集团分管副总审批;价格评价小组为临时性组织,成员原则上由
各公司采购部经理、各公司副总/总经理、集团供应链管理中心采购管理主管及经理组成;
3.1.4紧急采购价格审核须有相关紧急采购需求审批表,紧急采购期间价格上涨或者无比价
议价原因说明,经各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集团供应链管理中心审批;
3.1.5采购时应尽可能选择向制造商直接采购,或通过与制造商直接议价后,从制造商指定
的代理商进行采购; 3.2重复采购审核审批
3.2.1集团供应链管理中心依据《采购价格档案》对每批次采购价格进行审批,原则上采购
价格不能超过档案中的采购价格水平,否则按照新价格流程审批;
3.2.2集团供应链管理中心审核采购价格不合格,有权对其进行否决,退回各公司采购部负
责人重新议价,再次审核直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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