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检测技
术人员大比武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农办质[2011]27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1.06.29 【实施日期】2011.06.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的通知
(农办质[201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检测技术水平,激发和调动广大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学习专业理论、刻苦钻研技术的热情,农业部决定举办首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以下简称“大比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大比武活动由农业部主办,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具体承 1 / 7
办。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负责大比武活动理论知识考试的组织工作,农业部农产品质量
标准研究中心负责大比武活动现场操作考核的组织工作。
农业部设立大比武活动组委会及办公室。主管部领导任组委会主任,相关司局领导任组委会副主任及成员;办公室设在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同时,组建大比武活动专家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负责审定大比武的各项技术工作,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大比武全过程的公正性进行监督。 二、大比武范围和形式
大比武活动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预赛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决赛由农业部组织实施。决赛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定性定量检测现场操作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理论考试主要考核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检验检测技术知识,现场操作主要考核农兽药残留和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速测和定量检测技术。 三、大比武时间和人员要求
2011年9月底前完成预赛和决赛参赛队伍选拔工作,由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全国决赛于2011年11月在北京举行。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组成代表队,每支代表队由领队1名、比武队员5名(需含蔬菜、畜牧、水产三类检测人员)和联络员1名组成。请主管厅(局、委)领导负责领队,主管处长任联络员。5名比武队员必须是地市级和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的正式在编人员(直辖市比武人员为区县级检测机构正式在编人员)。其中,地市级检测机构人员3人,县级检测机构人员2人。 四、奖励办法
本次大比武设立个人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团体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个人奖项根据比武队员个人成绩确定,奖励比武队员个人;团体奖项根据各队个人成绩的总和确定,奖励各省代表队;优秀组织奖 2 / 7
根据各代表队在大比武中的表现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实施
预赛的情况确定,奖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五、有关要求
(一)各省(区、市)农业(畜牧兽医、渔业,下同)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大比武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农业系统各质检机构掀起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理论知识和钻研检验检测技术的高潮,通过大比武,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人员实际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
(二)各省(区、市)农业(农牧)厅(局、委)为大比武活动的牵头单位,要积极协调并会同本省畜牧兽医、渔业等部门成立本地区大比武活动组委会和办公室,指导大比武活动,共同组织开展技术练兵,选拔本省代表队,推荐高水平选手组成省级代表队参加决赛。
(三)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质检机构要将大比武活动与检验检测日常工作、岗位培训和技术考核结合起来,处理好大比武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在日常工作中精益求精,加强练兵,通过大比武活动提高基层检测技术人员能力水平,达到双促进、双提高的目的。
(四)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我部大比武活动组委会和办公室的联系,及时反映本区域大比武活动的各项情况,交流经验,加大宣传,扩大影响,注重成效。
(五)请各省(区、市)农业(农牧)厅(局、委)于7月10日前将本省大比武活动组委会和办公室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我部大比武活动组委会办公室。9月30日前将参加决赛选手的《首届全国大比武活动决赛队员推荐表》和《首届全国大比武活动决赛代表队一览表》报我部大比武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3 / 7
(一)农业部大比武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联系人:曾庆、杨扬;
联系电话:010-59192341,59192625; 传真:010-59191500 邮箱:ncpjcc@163.com。 (二)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 联系人:崔野韩、王艳 联系电话:010-59199375 传真:010-59199377
邮箱:cuiyehan@agri.gov.cn (三)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联系人:***、郑床木 联系电话:010-82106508 传真:010-82106509 邮箱:wangmincaas@126.com 附件:
1、首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方案 2、首届全国大比武活动决赛队员推荐表 3、首届全国大比武活动决赛代表队一览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
首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方案 4 / 7
为了组织实施好首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制定本方案。
大比武活动以理论知识考试和现场操作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中理论知识考试占20%,现场操作考核占80%。 一、理论考试方案 (一)考试题型和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为1小时,题型包括选择题和判断题。 (二)理论考试范围
主要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检验检测的基本知识等,具体见题库(另行印发)。
二、现场比武方案 (一)比武项目
包括以下三类检测项目(每类的考核参数将从中选择):
1.叶菜类蔬菜中有机磷类(敌敌畏、乐果、甲基对硫磷、杀螟硫磷、喹硫磷、伏杀硫磷、氧乐果、马拉硫磷、甲胺磷、毒死蜱、杀扑磷、乙酰甲胺磷、三唑磷、丙溴磷、水胺硫磷和甲基异柳磷)和拟除虫菊酯类(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联苯菊酯)农药残留的测定,依《蔬菜和水果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NY/T 761-2008)操作; 叶菜类蔬菜中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毒的快速测定,依《蔬菜上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毒快速检测方法》(NY/T 448-2001)或《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GB/T 5009.199-2003)操作。
2.猪肉中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恶唑、磺胺二甲氧嘧啶和磺胺喹恶啉5种磺胺类药物残留的测定,依《无公害食品猪肉》(NY 5029-2001)中的《附录E磺胺类药物在动物可食性组织中残留的高效液相色谱检测方法》操作; 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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