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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陕西建设纲要
(讨论稿)
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进程,根据宪法、法律和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陕西实际,制定本纲要。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
一、法治陕西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通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实现法治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同步发展,为“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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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方式。要始终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穿于法治陕西建设的全过程。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保证国家法律和党的大政方针在陕西的贯彻实施。
坚持以人为本。法治陕西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为了体现好、实现好3700万陕西人民的利益,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性,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民群众的生活文明程度、幸福安全感、满意度是评判法治陕西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全面建立和完善管理国家和治理社会的各种制度,突出法律程序制度建设。注重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有效性。
坚持改革创新。在维护法制统一前提下,探索经济转型、结构转变、职能转化阶段法治陕西建设的新路子,解决影响法治陕西建设的机制性、体制性、瓶颈性问题,围绕陕西发展的战略部署和目标任务,把法治建设根植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之中,提高全省法治化水平。
3、总体目标
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陕西省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建设成效显著,司法公信力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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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人民群众权益切实得到尊重和保障,依法治国理政的良好法治环境在西部地区居于前列。
——依法执政成为执政的基本方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协、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科学立法水平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权威得到有效维护,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明显提升。
——市场经济法治秩序进一步完善。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法治环境基本建立。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步入法治轨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群众文化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治社会建设成效显著。全民的法治信仰初步建立,法制宣传工作机制得到完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体系形成。法律服务进一步规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实现常态化。社会公平得到保障。社会治安良好,平安建设成效突出。
——生态文明建设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良好。
第二部分 主要任务
二、坚持依法执政 确保执政为民
4、改进党委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发挥好党委在同级政权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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