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 >专家解读》编委会 编
(2016 年修订版 )
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
编 写 说 明
新中国成立以来, 《煤矿安全规程》 ( 以下简称《规程》 ) 从制定 到修订共经历 8 个版本。目前在用的《规程》自 2011 年 11 月1 日之 日起施行, 能源部 1992 年颁布的 《规程》、1993 年颁布的 《规程》( 露 天煤矿) 和煤炭工业部 1996 年颁布的《小煤矿安全规程》同时废止, 全国所有煤矿不分大小、 不分办矿性质和隶属关系, 凡是煤矿一律执 行一个规程, 一个标准。在《规程》2001 版的基础上, 又经历了 2004、 2006、2009、2010、2011 年 5 次局部修订。为了全面满足煤矿安全 保障能力、现代企业管理水平、管理模式的提升和完善的需要, 围较大、内容较广的一个版本。
《规程》修订后由原来的四编增加到六编; 原《规程》 共 751条, 本次修订后变为 721 条,减少 30 条。修改的主要内容涉及以下七个 方面:
一是突出了《规程》在煤矿安全及煤炭行业的主体地位,注重妥
2016
版《规程》进行了整体性、全局性和框架性修订,是十多年来修订范
善处理《规程》与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 标准相衔接。 对照并满足 《安 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 理制度、安全投入、从业人员权利与义务、教育培训以及职业病危害 等要求,增加了应急救援等内容。
二是强化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依法办矿、 依法管矿与依法监 察并重,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严格限制各类矿井的采深、同时生 产水平数、矿井通风方式、突出矿井和冲击地压矿井开采,严禁非正 规开采,提高了矿井通风、提升、运输、排水、压风、供电、监控、 通讯等系统的要求, 严格机电设备选型和安全防护等要求; 进一步明 确了矿井安全避险系统、 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和井下应急广播系统的建 设要求;在修订过程中,要求每一条款尽量明确、具体,删除了“可 靠的”、“确保”、“保证”等表述,进一步增强《规程》的可操作性、 可执行性和可监察性。
三是调整了《规程》的框架结构,由四编扩增为六编,结构更趋 合理。将煤矿救护拓展为应急救援,单独作为一编,从法规层面进一 步要求企业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救援队伍、装备的建设和配备; 增加了地质保障一编, 注重强化煤矿灾害地质因素探测, 从预防事故 处罚,在煤矿建设、生产活动的全过程提供基础保障。
四是突出以人为本, 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 明确当瓦斯超限达到 断电浓度时或发现突出预兆时,班组长、瓦斯检查工、矿调度员有权 责令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 停电撤人。完善了职业病危害防治内容, 突出做好防降尘和职业健康保护工作, 提高了采掘设备内外喷雾工作 压力, 增加了井下热海防治、 作业场所噪声和有害气体监测和防护的 要求,增加量职业健康监护和管理内容。注重与相关规定的一致性。
五是删除了国家命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 材料和工艺技术, 以及 在生产过程中存在隐患的工艺技术及装备等。 如吊罐式凿井法、 木垛 盘支护、非正规开采、单体支护放顶煤开采、专用排瓦斯巷、使用震 动爆破揭穿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金属摩擦支护、油浸式电气设备、 地面临时火药库、硝化甘油类炸药、井下辅助通风机等。
六十增加了法律法规、 标准文件规定的新内容, 删除了非行政许 可的审批、备案、评估等要求。增加了 ( 鉴定、检测、检验 ) 机构对其 作出的结果负责、煤矿闭坑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三同时”、 突出矿井先抽后建、 煤矿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措施; 删除了对煤矿瓦
斯等级鉴定、煤尘爆炸性鉴定、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放顶煤开采审 批( 或备案) 等要求。
七是规范了适用于新技术、 新装备的安全要求。 增加了建井期间 的反井钻机、伞钻、抓岩机、挖掘机、模板台车等要求,以及机械化 充填、连续采煤机采煤的安全规定; 增加了井下连续采煤机、 综掘机、 无轨胶轮车、单轨吊、无极绳牵引车、连续运输机、卡轨车等装备的 安全要求,以及运煤车、铲车、梭车、履带式行走支架、锚杆钻车、 给料破碎机、 连续运输系统或桥式转载机等掘进机后配套设备的相关 规定;增加了提升机、架空乘人装置等的安全保护要求;对无人值守 做出规定,新增自动化运行的主要通风机、激斗提升机、水泵房,可 不配备专职司机, 但应当定时巡检, 实现地面集中监控并有视频监视 的变电硐室可不设专人值班等规定; 增加使用高分子材料进行安全性 和环保性评估, 并建立安全监测制度的要求; 增加了煤矿井下电池电 源和许用数码电雷管的规定。
《规程》正确反映煤矿生产的客观规律, 明确煤矿安全技术标准, 每一条规定都是经验总结或血的教训。长期以来, 《规程》作为煤矿 安全技术、 管理和工程的核心部门规章, 在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中是最 全面、最具体的一部基本法规,具有很高的权威地位。 《规程》的每 一条规定都是在某种特定条件下可以普遍适用的行为规则, 须严格认真的贯彻执行。
为了更好地理解、掌握和执行《规程》 ,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特 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编写了本书,对《规程》 ( 井工煤矿) 逐条逐款一 一解读,并附有相应的事故案例分析,内容丰富,实用性强。本书可 作为《规程》施行的参考资料,也可用作煤炭系统组织安全监督管理 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等的培训教材, 还可作为煤炭院校师生教 学和中介机构服务的参考书使用。
本书由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袁河津主编,曾宪荣、刘洪、运宝珍和 宁尚根担任副主编。 编写过程中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 助,同时参考了大量的文献资料 ( 其中一部分已列在书后的“参考文 献”中) ,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
由于《规程》涵盖内容广,修订起点高,专业前瞻性强,加之编 写时间仓促和作者水平所限, 书中欠妥之处在所难免, 敬请读者批评
明确规定
了煤矿生产建设中哪些行为被禁止、哪些行为被允许,一旦颁布,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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