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职能部门设置
一、 大学生自律委员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由学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产生后,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任命。 二、 大学生自律委员下设办公室、监督部、组织部、宣传部、策划部、综合部。部门部长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产生后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任命。监督部在每栋公寓内设一个监督队,监督队队长由监督部部长、副部长讨论后报送主席团审批后,由主席团任命。
三、 综合部设在公寓内,即每栋公寓一个综合部,由一名副主席直接对各综合部管理。
四、 学生自律委员部门分工如下:副主席对主席负责,办公室设主席团下,五个综合部对一名副主席负责,监督部、宣传部、组织部、策划部对一名副主席负责。
五、 主席团成员为主席、副主席,主席团成员对辅导员负责。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各部门职责
一、 主席:协助辅导员管理楼委会的一切事务,协调各部门的事务,安排楼委会的日常工作。
二、 副主席:协助主席管理楼委会,把主席团及老师的工作要求转达给各部部长。
三、 办公室:整理所有的文件、资料。
四、 组织部:对所有干部、干事进行考核,负责招新。
五、 监督部:负责夜间公寓的安保工作,并负责对公寓楼的一切违纪情况进行查处。
六、 宣传部:负责对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及活动的宣传。 七、 策划部:负责策划学生公寓文化活动。
八、 综合部:负责公寓内卫生、物品、安全等一系列常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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