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外脚手架施工方案
9.3.3 项目管理部应设专人负责对脚手架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未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同意不得任意拆除脚手架上任何杆件;特别在大风与大雨后,以及脚手架停用复工前,必须对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整修。 9.4 脚手架按以下项目进行日常维护检查:
9.4.1 各主节点杆件的安装、连墙件、支撑、焊接部位焊缝、拉结固定点、门洞等关键位置的构造是否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9.4.2 地基是否有积水、下沉现象,立杆是否出现悬空,扣件螺栓是否有松动现象,焊缝、压环、吊环是否出现开裂变形等。
9.4.3 当发现脚手架某个部位发生突变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明原因,经加固处理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9.4.4 脚手架上的建筑垃圾应随时清理,其垂直度应满足规范要求,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设防要求。
9.5 脚手架使用期间,荷载应均匀布置,不得集中堆放。严禁任意拆下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连墙杆、支撑、栏杆、挡脚板、斜拉杆、固定锚栓等部件,要拆除以上任一部件必须采取安全加固措施,并报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9.6 脚手架四周应在操作楼层下方设置一道水平挑兜网,并随操作层同步升降,防止高空落物,且分别在九层和十七层设置二道固定式硬隔离防护棚。 9.7 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看守。 9.8 脚手架上不得任意敷设施工临时用电线路,若确需架设用电线路,应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之规定执行。
9.9 在施工区域最高处的脚手架应设置防雷接地装置,避雷针用Φ12的镀锌钢筋制作,设在建筑物四大角脚手架立杆上,高度不得小于1米,并将所有最上层的大横杆全部接通,形成避雷网路,接地可与建筑物设计的防雷接地系统连接。 9.10 本方案未注明事项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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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物院成都基地周转性住房(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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