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WH—204.116—2009
备品配件管理标准
2009-5-1 发布 2009-5-1 实施
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以《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GB/T15498—1995《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为基础,按照DL/T600—1996《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编写的。编写要求和表述方法符合上述标准和规定。
本标准对公司备品配件管理标准作了统一规定。 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公司生产管理部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生产管理部
本标准主要修订人:段元光 审 核:林 森 审 定:牟爱政
审 批:刘建云
本标准于2008年首次发布实施,2009年修订实施。 本标准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备品配件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备品配件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管理流程及形成的报告和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华电芜湖发电公司备品配件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电力工业生产设备事故备品配件管理办法 原电力工业部 电力工业发供电设备事故备品配件参考目录 原电力工业部
中国华电总[2005]1435号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管理内容
3.1 定义及分类
3.1.1 备品配件是指发电主辅设备的零部件和监控、保护系统的元器件。其中,备品是指发供电设备所必须储备的配件、设备和材料,配件是指为设备检修而准备的零部件。
3.1.2 备品配件的分类:备品配件按自身性质不同,可分为设备性备品、材料性备品和配件性备品。根据电力工业生产的特点及备品的重要程度,又可分为事故性备品和消耗、轮换性备品。 3.1.3 事故性备品分为
3.1.3.1 配件性事故备品:主要设备(主机和主要辅机)的零部件。这些零部件具有在正常运行时不易损坏,正常检修时不需要更换,但损坏后将造成发供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和直接影响主要设备的安全运行,而且损坏后不易修复,制造周期长和加工需用特殊材料的特点。
3.1.3.2 材料性事故备品:为解决主机设备事故抢修储备的材料以及加工配件性备品所需的特殊材料。 3.1.3.3 设备性事故备品:除主机以外的其他重要设备,这些设备一旦损坏,将影响发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而且损坏后不易修复且难于购买。 3.1.4 消耗、轮换性备品
3.1.4.1 消耗性备品:设备在正常运行时经常磨损,正常检修时需要更换的零部件。
3.1.4.2 轮换性备品:检修工作量大的设备和零部件,如果利用备品进行轮换,则可显著缩短检修时间。
3.1.5 备品配件按照对机组安全影响的程度、技术难度、购买价格等因素可分为三个等级
3.1.5.1 A级:对机组安全影响较大,可能造成或引发人身设备事故,或产品单件/套价格超过人民币30万元。
3.1.5.2 B级:对机组安全影响不太大,可能造成一类障碍,或产品单件/套价格在人民币5万~30万元。 3.1.5.3 C级:对机组安全影响较小,可能造成二类障碍,或产品单件/套价格在人民币5万元以下。 3.1.6 下列情况不属于备品范围
3.1.6.1 在检修中使用的一般材料、设备、工具和仪器。 3.1.6.2 特殊检修项目需要的设备、特殊材料以及零部件。 3.1.6.3 生产现场固定安装的备用设备。
3.2 管理内容
3.2.1 备品配件定额管理。 3.2.2 备品配件计划管理。 3.2.3 备品配件采购管理。 3.2.4 备品配件验收管理。 3.2.5 备品配件保养管理。 3.2.6 备品配件领用管理。 3.2.7 备品配件图纸管理。 3.2.8 备品配件报废管理。 4 管理目标
使备品配件的供应工作既能保证机组安全生产、满足设备检修需要,又能合理使用、提高资金周转率。
5 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
5.1 备品配件管理工作由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总体协调,经营副总经理参加定额审定。 5.2 备品配件管理工作由生产管理部负责,检修维护部、物资分公司、财务部等协助完成。 5.3 检修维护部负责备品计划的提出。
5.4 物资分公司负责全厂物资的入库、贮存、出库以及上述过程的标识控制及实施、库存定额的提出。同时负责保管未出库物资的说明书、图纸、合格证等原始凭证。
5.5 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事故备品和常规物资库存定额的评审,必要时参与事故备品的品质验证。负责大宗备件采购技术协议的签定、备件到货验收。
5.6 物资分公司负责备件的购买、定额内物资的自动补充库存、废品废料处理等工作。 5.7 财务部负责费用的预算及资金控制。 6 管理流程
6.1 备品配件的定额管理 6.1.1 总则
6.1.1.1 备品配件储备定额是备品配件管理的基础,是编报各项计划的依据,应根据公司机组设备情况编制和定期修订。
6.1.1.2 生产管理部组织备品配件储备定额的编制工作,检修维护部、物资分公司和财务部根据设备检修消耗情况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参加。
6.1.1.3 设备发生异动和备品有改型时,生产管理部应及时组织对备品配件储备定额清册进行改动,并对在库积压淘汰备品配件进行统计及报废处理。改动的内容应反映在备品配件储备定额的修订版中。
6.1.1.4 因进口设备的一般备件采购周期长,在流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宜按事故备品配件来管理。 6.1.2 定额编制
6.1.2.1 备品配件储备定额编制由检修维护部组织进行。定额的清册应包括以下内容:设备制造厂家、在装数量、投入使用的时间、单台设备备品的数量、备品配件型号、规格、图号、物资编码、更换周期、储 备定额等。
6.1.2.2 备品配件的定额应按事故性备品和消耗、轮换性备品分开建立。 6.1.2.3 备品配件储备定额编制依据
6.1.2.3.1 备品配件的等级(A、B、C级)。 6.1.2.3.2 同类型设备在装的数量。 6.1.2.3.3 备品配件的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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