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NO88酒吧合作意向书
甲 方: 乙 方:兴化NO88酒吧
为进一步拓展市场,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原则,来共同协商。 (一)
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应同意在自己店内明显位置摆放:X展架、立牌、易拉宝等不
同形式的广告媒质进行广告宣传。 (二) (三)
在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与乙方相同行业的任何第三方签订类似合作。
甲方可凭甲方店内会员卡或者乙方赠于给甲方的会员卡在乙方店内享受酒水优惠或赠
送果盘或小吃。 (四) (五)
乙方可在服务台发放宣传单给消费者并且积极的向自己的客户推荐、宣传甲方。 在合作期间乙方给予甲方提供宣传单或现金抵用券,发放给自己的客户,为甲方创造
更好的经济效益。 (六) (七)
在乙方大型活动期间,乙方向甲方发送邀请函,并给予甲方贵宾级接待。
合作期间,甲、乙双方的相关人员在不影响双方利益的同时,进行市场了解,随时反
馈客户意见。同时甲、乙双方可互派人员监督广告宣传情况。 (八)
此合同甲、乙双代表签字后即日生效,合同有效期到 年 月 日止.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订座电话:0523-83918888 地址:兴化长安路88号(规划局负一楼)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