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失业保险理论述评
别朝霞 2008-10-28
要: 虽然失业保险在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提高劳动效率和社会福利方面发挥了巨大优势,但却不可避免地扭曲了劳动力市场
源配置,导致更高的失业率。许多经济学家不断尝试对失业保险的具体内容进行重新设计来降低其内在风险,使其扭曲成本最小。本文系统地收集和整理了相关的研究文献,试图归纳出最优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最优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期限,失业保险给付方式
键词:
失业保险除了帮助劳动者分散失业风险之外,其福利效应还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失业保险替代储蓄,平滑劳动者在各期的消费,
极大增进个人福利(Browning & Crossley,2001等)。二是失业保险能够促使失业者有条件坚持寻找具有技术含量的高工资工作,能
高失业者再就业后的整体收入(Meyer,1990等)。三是失业保险支持失业者花费更多时间积累人力资本,改善工作岗位与劳动者的
关系,能够提高生产效率和社会总产出水平(Marimon,1998等)。
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失业保险不可避免地产生道德风险、扭曲劳动力市场的资源配置、导致经济中的失业率上升。失业
的道德风险表现为两种类型(Meryer,1990;Topel,1984等):第一类是失业者寻找工作的努力程度、寻找工作的时间和费用属于私
息,是第三者无法观察到的。这些私人信息恰恰是决定失业时间长短的关键因素。第二类是失业者的真实失业原因。劳动者出于偷懒
观意愿造成的失业与客观原因导致的\非自愿失业\的表现并无区别。因此,政府往往不加区分地按照统一税率对所有劳动者的工资征收
保险税,并按照统一标准给每个失业者给付失业保险金。这一政策必定会造成厌恶劳动的人采取故意失业或延长失业时间来获得失业
金的行为。失业保险的道德风险不仅提高了经济中的总体失业率,而且也增加了失业保险的成本开支。如何保证失业保险发挥最大效
同时最小化其扭曲成本?许多经济学家尝试对失业保险的具体内容进行重新设计来区分和降低其内在风险。他们在失业保险金水平、
保险享受期限以及失业保险金给付方式等三个领域里进行了大量而细致的研究,最终形成了新兴的最优失业保险理论。
一、失业保险金最优水平的理论研究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西方国家使用失业保险替代率(失业保险金与失业前的工资收入比率)来计算个人在失业
获得的保险金。失业保险替代率一般设定在50%-80%之间。这一比率是否合理,是否产生了人们积极申报失业以及故意延长失业时
负面影响等问题引起了经济学家们的极大兴趣。很多相关文献都证明了失业保险金水平过高直接导致失业率的上升。那么,什么是最
的失业保险金水平呢?
Baily(1978)对最优失业保险制度的开创性研究工作发现,最优的失业保险金水平应该位于其平滑消费的福利效应和延长失业时间
出损失之间的平衡点上。他认为失业保险制度的最大好处是,它让消费与人们的就业状态脱离。尽管人们能够依靠储蓄渡过失业困难
,但是失业毕竟是一种不确定风险。为了应付失业风险进行储蓄,实际上是以牺牲现期消费和福利为代价的。更何况,储蓄受到人们
期收入和\短视\行为的严格制约,因此,储蓄无法完全替代失业保险。然而,较高的失业保险金水平很有可能促使劳动者选择\自愿\失
为,造成总产量下降,因此失业保险金应当只是部分地保障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消费。Baily认为最优的失业保险金水平由以下三个因
定:劳动者对稳定消费路径的偏好,劳动者在失业期间消费支出下滑的幅度以及失业持续时间对保险金的替代弹性。其关系是,劳动
是偏好平稳的消费路径,失业导致的消费支出下降幅度越大以及平均失业持续时间越长,最优的失业保险金替代率就应当越高。反之
越低。
一些经济学家在Bally模型的基础上拓展了相关研究工作,考察流动性约束对最优失业保险金水平的影响,力图使理论假设更加贴近
合现实。Flemming(1978)将资本市场的完善程度与失业保险制度联系起来。他将失业者再就业的概率看成是寻找工作费用的增函数
果一国资本市场越完善,失业者可以利用借款等越多的资源应付生活和寻找工作。此时,最优失业保险金水平应当越低;相反,政府
提供更高的失业保险金才是最合理的。其数据模拟结果是,在完全资本市场的条件下,最优失业保险金替代率不到20%,比在没有资
场的国家的最优失业保险替代率(70%)要低得多。Lentz(2003)发现,当失业保险道德风险水平较低时,即使劳动者有足够的储蓄
自我保障,最优的失业保险替代率也能够较高。然而依靠储蓄实现自我保障必须付出成本,特别是劳动者更加偏好现期消费(消费主
现率大于储蓄的利息率)时,储蓄的成本变得非常昂贵,劳动者需要更多的失业保险金来应付收入波动。如果劳动者的主观贴现率既
优的失业保险金将对市场利息率的变动非常敏感。他的数据模拟结果是,当利息率的值从等于主观贴现率变化至零时,最优的失业保
替代率也将从43%变动到82%。Crossley & Low(2005)结合以上两人的研究视角,讨论储蓄和借款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失业保险金的最
平。现实的信贷市场是不完善的,劳动者或多或少会受到流动性约束。受到严格流动性约束的失业者在没有足够的资金应付失业生活
找工作时,他就会加紧寻找工作,从而降低了失业保险的道德风险成本,失业保险平滑消费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因此政府提高失业
金替代率是合适的。储蓄取决于利息率而且还与劳动者对消费的时间偏好紧密联系。劳动者年龄越大,越看重未来的消费,其储蓄成
低,也就有越强的养老储蓄动机。一旦劳动者失业,这部分储蓄还能够帮助缓解对消费造成的冲击,因此,失业保险金替代率应随之
。反之,失业保险金替代率应当提高。由于养老保障制度会对人们的养老储蓄动机产生影响,政府必须配合养老保障制度来制定最优
业保险金水平。
二、最优的失业保险享受期限的理论研究
以上研究工作不足之处在于,只要失业者处在失业状态,他都可以无限期地获得失业保险金。事实上,各国对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
有严格的规定。如果超过一定期限还没有找到工作,那么失业者会丧失失业保险资格。据Blank & Card(1991)估计,在美国能够真
到失业保险金的人数,不到全体失业者的一半。超过领取失业保险期限的失业者大量存在,那么最优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是多长呢
Davidson & Woodbury(1993)在Baily等人的模型上发展了一个一般均衡搜索模型来试图回答这个问题。他们认为,尽管劳动者承
险的能力各有不同,但是绝大多数都是风险回避的。对于风险回避的劳动者,较长的失业保险期限是一种帕累托改进。较长的失业保
受期限尽管会降低失业者搜寻工作的努力程度,但是当所有的失业者都放松搜寻努力程度的时候,单个失业者获得工作机会的概率就
加。此时,再就业机会和搜寻努力程度不再相关。较长的失业保险期限对失业率的影响非常小,因此最优的失业保险领取期限应当是
期的。
Davidson & Woodbury(1997)还明确指出失业保险领取期限越长,最优的失业保险金水平应当越低。无限期的最优失业保险替代率
为50%左右。如果将失业保险享受资格也纳入讨论的范围,最优的失业保险领取期限是无限的结论不会改变。他们将所有劳动者划分
种类型:就业者、有资格享受失业保险的失业者和丧失失业保险资格的失业者,其福利是工资、失业保险金、寻找工作的努力程度和
概率的函数。工资和失业保险金会增加劳动者的福利。努力寻找工作既会降低失业者的福利,但也会增加其重新就业的概率。延长失
险领取期限会产生两种效应:一方面有资格享受失业保险的失业者会放松寻找工作的努力程度,其福利水平得以提高。另一方面却导
经济中失业人数的增加。在劳动力数量维持稳定的情况下,就业人数减少。依靠就业者缴纳的失业保险税收收入继而下降,每个失业
得的失业保险金由此会减少。低水平的失业保险金激励所有失业者搜寻工作的努力程度趋同,又会降低失业率。两种效应的共同结果
长失业保险期限只会引起失业率轻微变化,却提高了全社会的福利水平。因此,无限期的失业保险享受期限和较低的失业保险金水平
是最优的。
三、最优的失业保险给付方式的理论研究
尽管理论上认可无限期的失业保险享受期限,但是西方国家相关数据的实证检验却表明,失业保险领取期限的延长,会增加失业者
业时间。Moffitt & Nicholson(1982)利用美国的数据证明,如果失业保险期限延长一周,失业者的失业时间将会增加0.1-0.8周不等
外,各国的失业保险金水平已由相关法规确定,往往不会轻易发生变化。因此,经济学家们将降低失业保险的道德风险的研究重点放
业保险金的给付方式上。
1.等额给付方式和递减给付方式。许多经济学家(Meryer,1990;Lentz,2003;Moffitt & Nicholson,1982等)都反对现实中实行的
保险金等额给付的方式,赞成递减的给付方式。递减的方式能很好地降低失业保险的道德风险。但是,如果政府可以完全掌握失业者
工作的种种行为和努力程度,那么失业者找到工作的概率由客观因素决定,与失业者搜寻工作的努力程度没有关系。在这种情况下,
保险的道德风险也就不会存在。为了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平衡消费的作用,最优的失业保险给付方式应该是等额定期给付。
如果失业者搜寻工作的努力程度属于第三者无法准确观测的私人信息,亦即存在道德风险,失业者是否寻找工作或者是否努力寻找
是决定失业者能否找到工作的主要因素。为了激励失业者努力寻找工作,政府在设计失业保险制度需要考虑激励机制:一方面该机制
使寻找工作的失业者的效用水平高于不找工作的失业者的效用水平;另一方面该机制使努力寻找工作的失业者的效用水平要高于疏于
工作付出努力的失业者。递减的失业保险金给付方式是一个合适的选择。不断下降的失业保险金降低了失业者的效用水平,使得维持
状态丧失了吸引力,这必然促使失业者积极外出努力寻找工作和提高接受工作提议的意愿,失业者的再就业机会上升。
Cahuc & Lehmann(2000)却不赞成这个观点。他们认为递减的给付方式比等额给付方式更有可能提高经济中的均衡失业率。其理由
实的劳动力市场是分割的,有内部人和外部人之分。受到工会保护的\内部人\往往是失业保险的享受者。递减的给付方式意味着,失业
失业初期获得的失业保险金较多。\内部人\一旦不满意目前的工资收入,就容易选择短期失业行为,从而增强了工会在工资谈判中的地
成了工资上涨的压力和更高的失业率。而等额的失业保险给付方式就不会产生激励\内部人\选择短期失业的负面效应。
Hopenhayn & Nicolini(1997)的观点更有意思。他们试图通过对失业者重新就业之后的工资收入进行征税,来减少和防止失业保险
德风险。他们认为实现政府失业保险支出最小的最优失业保险制度应当满足如下条件:一是失业保险金随着失业时间的延长而递减。
随着失业时间的持续延长,失业者在重新就业之后需要缴纳的工资税就越高。这两个条件都会造成失业者的期望效用水平下降,能够
失业者积极地寻找工作,并使失业保险充分发挥平滑消费的积极作用。他们利用美国的相关资料进行数值模拟的结果是,如果不对重
业之后的工资征税,以递减方式给付的最优失业保险替代率相对较低:从失业初期的86%下降至一年以后的13%。相比较而言,对劳
重新就业之后的工资收入进行征税时,最优失业保险替代率通常非常高,失业初期可以达到99%,失业时间持续一年以后也能保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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