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业检查结束后,需根据地方复核结果及实地核查情况,统计数据库成果的正确率。 2. 当数据库成果正确率(即外业抽查的疑问图斑(线状地物)中,实地地类与数据库地类一致的图斑所占的比率)高于95%时,应依据地方复核结果,对数据库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成果,按照本规定7、8、10章的检查内容,重新检查合格后,可确认其成果。
3. 当数据库成果正确率低于95%时,全国土地调查办出具整改意见,并将数据库成果退回地方。地方根据整改意见,对调查成果全面修改,经省级土地调查办公室检查通过后,由省级土地调查办公室提交成果整改相关材料,重新申请确认。重新申请确认的总次数不能超过两次。
4. 核查通过的县级土地调查成果,由全国土地调查办出具核查确认意见(格式见附录O)。核查确认意见的内容应包括:核查任务的承担单位,时间、核查内容、面积汇总检查结果,地类一致性检查结果、外业实地核查结果、需修改的内容以及结论等。
15 核查成果与要求
15.1 成果文件格式
1. 矢量数据采用VCT或shape格式。应提供电子版本。
2. 数据表格成果采用XLS文件格式。应提供电子版本,同时提交打印文本一份。 3. 文字报告采用Word格式。应提供电子版本,同时提交打印文本一份。 4. 图件成果采用GEOTIFF格式。应提供电子版本。 5. 实地照片采用JPG格式。应提供电子版本。
15.2 成果内容
15.2.1 内业核查成果
(1)矢量成果 ①疑问图斑 ②疑问线状地物 (2)数据表格成果
①农村土地利用现状一、二级分类面积汇总检核表 ②不同权属性质面积汇总检核表 ③基本农田面积汇总检核表 ④耕地坡度分级面积汇总检核表
⑤海岛土地利用现状一、二级分类面积检核表 ⑥地类一致性核查记录表 a.图斑一致性核查记录表 b.线状地物一致性核查记录表 ⑦疑问面积分类型统计表 ⑧疑问面积分地类统计表
⑨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地类核查统计汇总表 (3)内业核查报告 (4)图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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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全辖区疑问图斑分布图 ②标准分幅疑问图斑分布图 (5)成果光盘
成果光盘按照下列规则命名:
①文字报告:××县(区、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内业核查报告 ②数据表格成果:××县(区、市)地类一致性核查记录表等数据表格 ③图件成果:××县(区、市)疑问图斑分布图
④矢量成果:××县(区、市)疑问图斑 ××县(区、市)疑问线状地物
15.2.2 地方复核成果
(1)数据表格:地类一致性核查记录表 (2)文字报告:地方复核情况报告 (3)实地照片:地方复核照片 (4)成果光盘
成果光盘按照下列规则命名:
①文字报告:××县(区、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地方复核情况报告 ②数据表格成果:××县(区、市)地类一致性核查记录表 ③实地照片:××县(区、市)地方复核照片
15.2.3 外业核查成果
(1)数据成果:外业核查记录表 (2)文字报告:外业核查报告 (3)实地照片:外业实地照片 (4)成果光盘
成果光盘按照下列规则命名:
①文字报告:××县(区、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外业核查报告 ②数据表格成果:××县(区、市)外业核查记录表 ③实地照片:××县(区、市)外业实地照片
15.2.4 总体成果
(1)核查总报告 (2)核查确认意见
15.3 质量要求
该阶段质量检查要求如下:
1. 数据成果:各类数据表格齐全,填写规范,图表内容一致。
2. 矢量成果:疑问图斑(线状地物)层的命名、属性结构、编号方法等符合要求。 3. 图件成果:图件内容完整;疑问图斑色标符合要求;出图范围完整;出图比例尺恰当,图名注记符合要求。
4. 文字成果:核查报告格式规范,结构清晰,内容完整。
5. 存储介质:成果光盘上存储的数据成果完整;存储介质完好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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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 成果整理检查内容
检查项目 数据成果: 1)疑问图斑检查列表 2)疑问面积分类型统计表 3)疑问面积分地类统计表 4)面积汇总检核表 5)外业核查图斑列表 图件成果: 1)图件内容是否完整 2)图件色标是否符合要求 3)出图范围是否完整 4)出图比例尺是否恰当 5)图名注记是否符合标准 表内主要内容 表内次要内容 表格中内容的格式 图件数量 图件内容 出图范围 疑问色标 出图比例尺 图面要素表示 图名注记内容 图名注记大小 文字成果: 1)报告格式 2)报告结构 3)报告内容 4)报告排版 光盘成果: 1)光盘内容 2)文件命名 3)文件格式 4)存储介质 5)光盘目录 光盘目录 光盘目录文件内容齐全 报告的完整性 报告的格式 报告的结构 报告的排版 报告的内容 光盘是否完好 光盘的内容 文件的命名 文件的格式 检查内容 表格数量 图表一致性 质量要求 表格的种类和个数齐全 图表记录的内容一致 与地类、疑问类型和面积等相关的重要内容不存在错误或遗漏 表格的序号、备注等次要内容不存在错误或遗漏 表格中内容的填写格式符合填表要求 图件的数量齐全 图件的内容完整 出图范围完全覆盖核查区 疑问图斑色标符合要求 出图比例尺适当 各种线状地物或行政界线的线型或颜色符合要求 图名和注记无错误或遗漏 图名和注记大小适当 报告文件齐全 报告格式符合规范要求 报告的整体思路清晰,逻辑性强 报告的排版规范 报告的文字或图表编号正确 提交的光盘良好 光盘内文件齐全 文件命名符合规范要求 文件格式符合规范要求 16 质量控制
16.1 基本要求
二次调查成果核查实行自检、互检、专检、监理和验收制度。项目承担单位要成立专门的质量检查组,以县(区、市)为单元,对核查工作的各个阶段进行三检,并接受全国土地调查办的抽查和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自检、互检、专检由项目承担单位的质量检查组负责组织实施。 监理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验收由全国土地调查办组织实施。
自检、互检、专检、监理和验收工作应独立进行,不得省略或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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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工作实施
核查工作的每个阶段都要进行质量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表(格式见附录M),每道工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1.自检:自检比例为100%,发现错误及时修改,并填写质量检查记录表。
2.互检:互检比例为50%,发现错误应及时记录,并通知对方修改成果后再进行检查。 3.专检:专检比例为30%,质量检查组对自检和互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全面检查,发现错误应及时记录,成果经修改后再次检查,直到合格为止。
4.监理:监理单位对项目承担单位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理。监理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5.验收:由全国土地调查办在核查任务结束后,统一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的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16.3 分阶段质量检查要求
1. 各阶段检查的内容完整。 2. 各阶段检查的方法正确。 3. 对缺陷资料的处理方法正确。
4. 各汇总统计表内容齐全,填写完整,计算正确。
5. 地方复核与外业核实范围完整,实地定位准确,地类判读准确。 6. 核查报告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描述清楚,分析合理。
17 核查成果评价
为保证核查成果的真实、有效,全国土地调查办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抽查核查承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阶段成果,并对全部核查成果进行验收。不合格的核查成果应返回承担单位重新开展核查。
17.1 内业成果
按县级行政辖区图斑总数量N的10%抽取样本,当N*10%不为整数时,取整加1作为抽检样本数。若不合格样本数量小于样本总量的10%,则判定该工作区核查工作合格。若不合格样本数量超过样本总量的10%,则判定该工作区核查工作不合格。
17.2 外业成果
按外业核查工作区范围的10%进行抽样检查。若不合格样本数量小于样本总量的10%,则判定该工作区核查工作合格。若不合格样本数量超过样本总量的10%,则判定该工作区核查工作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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