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参考)
请示
(2012) 号
中共×××乡(镇)委员会关于要求解决
计划生育协会机构编制方案的请示
县编委会:
乡(镇)计划生育协会是党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生力军,是新形势下服务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多年来乡(镇)计划生育协会一直是挂名协会、墙上协会,无编无人的状况成为省、州、县协会的断层,严重影响协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黔党发 [2011]17号文件以及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乡级计划生育协会应配备专
职副会长和专职工作人员”的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省州《意见》精神,确保计划生育协会在基层发挥作用,特向县编委会请示成立×××乡(镇)计划生育协会其方案如下:
一、机构设置
×××乡(镇)计划生育协会为×××乡(镇)党委领导
下的群众团体,副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充分发挥会员示范带动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帮助广大群众尤其是贫困妇女、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口等群体,解决生育、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发展人口福利事业。参与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3、向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流动人口提供性与生殖健康、预防性病、艾滋病的知识和服务。
4、向广大群众传播避孕、节育等知识和信息,致力于杜绝不安全的人工流产。
5、反映群众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诉求,履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职能,举报违法违纪行为,维护群众尤其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宣传倡导人与人和睦相处、男女平等、尊老爱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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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互助和扶贫济困、明礼成信、团结友善的新风尚、弘扬先进的婚育文化。
7、承办上级部门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计生协会事业编制2人,协会会长由乡(镇)党委领导兼(不占协会编制),协会设领导职数1名。其中专职副会长1名(副科级),,办公室配专工作人员1名(股级);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范围,纳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以上方案当否,请批示。
特此请示
中共×××乡(镇)委员会
2012年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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