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风险点排查的方法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承包工程的类别、等级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管理制度规定、企业以往经验等排查企业施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点。
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施工现场的场地情况、施工环境、施工阶段、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设备、设施、装置、作业活动、管理情况等进行风险点排查。
3 建立风险点排查台账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企业资质情况建立风险点排查台账,实现“一企一册”;项目部应根据承包工程情况建立风险点排查台账,实现“一项目一册”。台账信息应包括:风险点名称、风险点位置、风险点范围、潜在事故类型、事故危害程度、风险点风险等级、管控措施等信息。
6.3 危险源辨识
6.3.1 识别危险源应考虑的伤害类型
参照GB6441《企业伤亡事故分类》进行分类,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事故分为20 类:
1、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3、机械伤害; 4、起重伤 5、触电; 6、淹溺; 7、灼烫; 8、火灾; 9、高处坠落; 10、坍塌;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 14、火药爆炸; 15、瓦斯爆炸; 16、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18、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20、其他伤害 6.3.2 危险源识别的内容
1 危险源辨识的范围,应覆盖施工现场所有的作业活动,包括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以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2 危险源识别状态与时态,应考虑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
3 危险源辨识还应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a、常规和非常规施工作业活动;
b、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包括建设单位人员、监理单位人员、施工总承包单位人员以及专业分包人员、工程来访人员等)的活动;
c、施工作业人员的行为、能力和其他人的因素(包括工序交接前后产生的危险源);
d、在施工现场附近,由施工作业活动所产生的危险源(包括周边配送电线路、周边构筑物、市政工程等);
e、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工艺、施工作业工序的变更及气象作业条件的变化等产生的危险源;
f、对施工作业区域、设备、操作程序、施工方案、施工组织的设计,包括其对人的能力的适应性。
6.3.3 危险源辨识方法及途径
施工现场风险辨识的方法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选择使用,以下是常用的两种方法。
1 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工作危害分析法是一种定性的风险分析辨识方法,它是基于作业活动的一种风险辨识技术,用来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缺陷等的有效识别。即先把整个施工作业活动划分成多个施工工序,将每个施工工序中的危险源找出来,并判断其在现有安全控制措施条件下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其后果。若现有安全控制措施不能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应制定新的安全控制措施以保证安全施工;危险性仍然较大时,还应将其列为重点对象加强管控,必要时还应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加以保障,从而将风险降低至可以接受的水平。
2 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
安全检查表法是一种定性的风险分析辨识方法,是将一系列项目列出检查表进行分析,以确定施工现场及周边构筑物的状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通过检查发现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提出改进措施的一种方法。安全检查表的编制主要是依据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a、国家、地方的建筑施工有关安全法规、规定、规程、规范和标准,行业、企业的规章制度、标准及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b、国内外建筑行业、建筑施工企业事故统计案例,经验教训;
c、建筑行业及企业安全生产的经验,特别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实践经验,引发事故的各种潜在不安全因素及成功杜绝或减少事故发生的成功经验;
d、 系统安全分析的结果,如采用事故树分析方法找出的不安全因素,或作为防止事故控制点源列入检查表。
6.3.4 危险源识别的步骤
1 施工作业人员对所施工的施工工序前后发现的风险点向班组负责人汇报。
2 班组负责组织对施工范围内可能或已经造成安全风险的危险源和施工人员上报的风险点进行识别,填写《危险源清单》,报项目部。
3 项目部负责组织对施工现场范围内可能或已经造成安全风险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填写《危险源清单》,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
4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对项目部上报的《危险源清单》进行汇总,编制《企业危险源清单》。
5 危险源的识别应在建筑工程材料设备进场、施工、验收等过程中随时评价,及时补充发现的新的危险源。
6 施工安全风险的识别管理,必须重点梳理以下风险因素(包括不限于):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技术规程》(DBJ13-91-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64-2007)规定的施工重大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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