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
申领看护管理补贴实施方案
为切实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有效防范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央综治办、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关于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的意见》(中综办正〔2016〕1号)精神落实,按照区残联印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申领看护管理补贴暂行办法》(X综办联〔2017〕XX号)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关于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的意见》(中综办正〔2016〕1号)精神,坚持以民意为导向、以问题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依法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通过“以奖代补”等办法促进患者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关怀帮扶体系,切实防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一)摸清底数。以村委会为单位,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重性精神病人和流浪精神病人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日常发现登记和发病报告,梳理汇总情况,做到逐人筛查、摸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底数。
(二)信息采集以及强化各部门单位职责。全面采集肇事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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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详细信息和照片资料,建立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档案。镇卫计办负责在本辖区内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精防机构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教育指导监护人履行看护管理责任;指导XX镇中心卫生院做好对疑似患者的诊断复核和确诊登记在册患者的随访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制定监护奖励预算和发放工作。派出所要根据排查结果,更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共享相关数据,依法及时处理肇事肇祸案(事)件。镇综治办负责看护管理补贴工作的组织协调,将救治救助监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督促部门、单位切实履行职责。镇民政办负责为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落实低保政策;做好流浪乞讨患者的救助及送回原籍等相关工作;对因监护人家庭贫困、无力抚养而拒不领回的,以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查清原籍和监护人的患者依据相关政策予以救助和安置;积极共享精神残疾人持有《残疾人证》情况,并根据患者的康复需求,组织患者参加康复活动。各村(社区)负责加强对辖区内患者的服务管理,督促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并推动有关政策落实。
(三)落实监护人看护管理责任。照料、看管被监护人日常生活,不得虐待、遗弃被监护人,防止被监护人失踪或下落不明、流浪乞讨、肇事肇祸。为被监护人申请免费服药服务或自行购药,遵医嘱监督被监护人按时按量服药;引导被监护人逐浙恢复社会功能,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协助其申请并督促定期参加康复活动。配合基层村医(卫计)专干开展社区随访、管理等工作;每日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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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并记录被监护人病情变化情况。被监护人失踪或下落不明后立即报告派出所、社区个案管理小组;被监护人发生病情波动时,监护人立即告知基层村医(卫计)专干,并根据病情评估结果将被监护人送至精神专科医疗机构诊治;被监护人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监护人立即向派出所报告,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现场处置,将被监护人送至精神专科医疗机构诊治。根据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医学建议,履行接出院等相关责任。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以奖代补”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XX镇 “以奖代补”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XX中心卫生院办公室,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落实以奖代补监护政策
全面掌握监护责任的落实情况,监护人失去监护能力或出现其他情况而不能保证有效监护的,及时督促患者家庭或者所在村委会、单位予以变更,落实新的监护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病情稳定出院后,乡镇、公安派出所、村委会、家庭要落实“四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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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监管机制。建立“以奖代补”工作机制,具体奖补标准为:有监护人的由监护人监护,村干部定期上门巡查,监护人监护到位且一年内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每监护一名患者的看护管理补贴标准原则上每月不低于200元,每个患者的监护人原则上只有1名,每个监护人监护患者人数不超过5名,发放数额按监护人实际履行职责的月数计算。
五、严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申领看护管理补贴申报要求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申领看护管理补贴的要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明确有监护人,监护人须与被监护人共同居住,有看护管理能力且实际履行看管照料、送诊救助等看护管理责任的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的定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法定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无法定监护人的,由村(社区居)委会、单位落实专人监护。
被监护人为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在档管理,具有本镇户籍、在本镇行政辖区内居住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一)由公安机关认定既往有过肇事肇祸行为或有肇事肇祸行为危险的;
(二)危险性评估在三级及以上的;
(三)通过鉴定认定有可能发生肇事肇祸行为危险的。 监护人发生变更的,及时向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以奖代补” 政策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全镇严重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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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将有效减轻患者和监护人经济负担,提高监护人积极性,促进监护责任有效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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