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件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文件 川信联发?2012?4号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转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关于印发《银行客户经理十个严禁》的通知
攀枝花农商银行,凉山州联社,达州市联社,各市州办事处,各县级联社(农商行、农合行):
现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印发<银行客户经理十个严禁>的通知》(川银监发?2011?26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客户经理的从业规范
1 — —
要求和省联社关于客户经理的各项管理制度
各级农村信用社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立并执行统一的客户经理执业标准和从业规范对提升客户经理素质,完善客户经理队伍管理有重要的意义;要严格按照银监会的规范条例,指导客户经理的从业行为,切实执行好银监会和省联社关于客户经理的各项管理办法。
二、组织客户经理加强学习,并在业务操作中严格落实文件要求
各级农村信用社要结合2010年出台的《银行业从业人员案防工作五十个严禁》,组织辖内客户经理认真学习《银行客户经理十个严禁》,作为客户经理从业规范要求的补充。客户经理应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在日常业务操作中严格按照要求合规操作。
三、规范银行客户经理从业行为,及时反馈执行中的问题及意见
各县级联社应指定具体部门及岗位人员,遵照文件要求对客户经理的业务操作进行监督管理。对违规操作要及时揭示并进行纠正、查处。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到问题,应及时向省联社信贷处反馈。(反馈意见联系人:蒋帆,联系电话:028-85357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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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文件
川银监发?2011?263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印发
《银行客户经理十个严禁》的通知
各市(州)银监分局,四川银监局成都各县(区、市)监管办事处,四川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一级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各股份制商业银行、省外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成都分行,成都银行,成都农商银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四川分公司),各信托公司,各财务公司,中石化财务公司成都分公司,四川锦程消费金融公司,成都各村镇银行:
为规范银行客户经理从业行为,严控客户经理违规操作以及内外勾结作案,确保银行资金和财产安全,我局在反复征求各银行业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银行客户经理十个严禁》,作为2010年出台的《银行业从业人员案防工作五十个严禁》的补充。现将《银行客户经理十个严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执行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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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银监分局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内中小法人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客户经理十个严禁》的说明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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