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时期汉江上游洪涝灾害及其对农业经济发展影响研究
刘嘉慧,查小春*
【摘 要】摘 要:根据大量文献史料的收集整理,结合前人对洪涝灾害等级的划分,研究了北宋时期汉江上游洪涝灾害及其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农业发展方面的减灾对策。研究表明,北宋年间汉江上游地区的洪涝灾害,尤其是大洪水的频发,对汉江上游地区的农田、农业人口、聚落等均产生了重大影响。为减轻洪涝灾害的影响,北宋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防洪减灾的措施,如安抚灾民、完善仓储体系、兴修水利工程等。研究结果为当前全球变化所引发的极端气候水文事件频发的研究,从历史的角度认识洪涝灾害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提供了重要借鉴。 【期刊名称】江西农业学报 【年(卷),期】2016(000)001 【总页数】6
【关键词】汉江上游;北宋;洪涝灾害;农业经济;防洪减灾
我国位于东亚季风影响强烈的地区,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旱涝灾害频发的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由于受到生产水平的制约和对自然规律掌握的缺乏,洪涝灾害直接制约了农业经济的发展[1-2]。地处我国东部季风区的汉江上游地区,历史上为我国重要的农业产区[3],尤其在北宋时期,是汉江上游经济发展的重要地区[4]。目前一些学者[5-6]对一些历史时期汉江上游的洪水灾害做了研究,但对北宋时期汉江上游的洪涝灾害的研究未见报道。本文通过对北宋时期洪涝灾害资料的整理总结,对汉江上游地区该时期洪涝灾害对当地农业经济的影响,以及当时人们的应对措施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分析,这对科学认识汉江上游地区洪
涝灾害的发生规律、积极应对极端气象气候事件与防洪减灾等提供了借鉴,对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研究区域概况
图1 汉江上游范围和水系分布图
汉江发源于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的潘冢山,是长江最大的支流,其干流流经陕、鄂2省,于武汉汇入长江。汉江自西向东主要流经陕西省的勉县、汉中、城固、洋县、石泉、汉阴、紫阳、安康、旬阳,沿途经过湖北省的白河、郧县、襄阳等市、县(图1),最后由武汉汉口注入长江,全长1577 km,流域面积为15.9×104 km2。但是,该区域夏秋季节受东南季风和西南季风的影响,降水量的年际变化较大,年内分配不均,主要集中于5~10月,占全年降水量的60%~65%;其中9月降水量比重最大,占全年降水量的17%左右,因而旱涝等灾害频发[7]。
2 资料来源与洪涝灾害的等级划分
2.1 资料来源
本文根据《中国古代灾害史研究》[8]、《中国历代天灾人祸表》[9]、《北宋时期自然灾害与政府管理体系研究》[10]、《陕西历史自然灾害简要纪实》[11]、《中国气象灾害大典·陕西卷》[12]等资料以及各地方县志,并结合本文研究内容与研究区域特点,选取了汉江上游史料中有明确记载北宋时期的洪涝灾害以及影响农业经济发展的资料。 2.2 洪涝灾害等级划分
有关洪涝灾害等级划分的方法和标准不尽一致[13]。对于历史上洪涝灾害的等级可用其灾情来推求量级。历史文献中有大量洪水等自然灾害的记载,一般都
是定性的文字描述,能定量的极少。例如《陕西省重大自然灾害综合研究及防御对策》[14]根据陕西省洪水的重现期将洪涝灾害划分为极大洪水、特大洪水、大洪水、一般洪水、正常洪水5个等级,此方法只针对洪水的重现期进行研究,显然评价指标过于单一。而汤奇成等[15]将中国现代洪涝灾害也分为了弱灾、轻灾、中灾、重灾、巨灾5个等级,这种现代的划分方法虽然较为详尽,但是对于有限历史文献记载的区域性洪涝灾害而言不能准确判断其等级。赵英杰等[16]根据史料将洪灾定性,把渭河下游历史洪灾划为轻灾、中灾、重灾3个等级,这种划分方法仅以受灾的范围和程度作为参考标准,仍然存在局限性。 本文借鉴王长燕等[17]对明代开封地区洪水灾害划分的等级序列,结合《中国三千年气象记录总集》[18]中对北宋汉江上游洪水灾害的描述,按照洪水灾害造成的受灾范围、洪灾的持续时间以及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将洪水灾害划为4个等级序列:
第一级为轻度水灾。这一类洪涝灾害在历史文献中的记载较为简单,如“水”、“溢”、“泛溢”等字眼,未描述其对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产生的影响。如1016年,“八月,利州水。”(《旬阳县志》)。
第二级为中度水灾。这一类洪灾在史料中略有记载,如“大水”等字眼,表现为河流泛滥,大水漫流,麦禾因久浸而死,朝廷遣使安抚百姓并下诏赦免田租或者徭役。如994年,“九月辛酉,遣使分行宋、亳、陈、颍、泗、寿、邓(现今辖河南西峡、淅川)、蔡等州按行民田,被水及种莳不及者并蠲其租。”(《宋史·太宗纪》)。
第三级为大水灾。主要表现为河流决口,毁坏栈道,淹没农田,冲毁房屋,淹毁县城,居民有溺死的现象,灾民众多,致使部分人民生命安全受到严重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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