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 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企业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
1011 存放同业:企业(银行)存放于境内、境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1021 结算备付金:企业(证券)为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企业(证券)向客户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向证券交易所支付的结算手续费。
1031 存出保证金:企业(金融)因办理业务需要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款项。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企业(金融)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1121 应收票据: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1122 应收账款: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1123 预付账款: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
1131 应收股利: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1132 应收利息: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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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发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后确认的代位追偿款
1211 应收分保账款:企业(保险)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1221 其他应收款:企业除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1231 坏账准备: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1301 贴现资产:企业(银行)办理商业票据的贴现、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出的资金。
1302 拆出资金:企业(金融)拆借给境内、境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303 贷款: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
1304 贷款损失准备:企业(银行)贷款的减值准备。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包括贴现资产、拆出资金、客户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和垫款等.
1311 代理兑付证券:企业(证券、银行等)接受委托代理兑付到期的证券。 1321 代理业务资产:企业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形成的资产。
1401 材料采购: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1402 在途物资: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
1403 原材料: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
1404 材料成本差异: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额。
1405 库存商品: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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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6 发出商品: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1407 商品进销差价:企业采用售价进行日常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
1408 委托加工物资: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
1411 周转材料: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1421 消耗性生物资产:企业(农业)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 1431 贵金属:企业(金融)持有的黄金、白银等贵金属存货的成本。 1441 抵债资产:企业(金融)依法取得并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的实物抵债资产的成本。
1451 损余物资: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后取得的损余物资成本
1461 融资租赁资产:企业(租赁)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取得资产的成本。 1471 存货跌价准备:企业存货的跌价准备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
15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15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511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持有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151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 1521 投资性房地产: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 1531 长期应收款:企业的长期应收款项。
1532 未实现融资收益:企业分期计入租赁收入或利息收入的未实现融资收益。
1541 存出资本保证金:企业(保险)按规定比例缴存的资本保证金。 1601 固定资产: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原价。 1602 累计折旧: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
1604 在建工程: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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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 工程物资: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
1606 固定资产清理: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
1611 未担保余值:企业(租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出资产的未担保余值。 1621 生产性生物资产:企业(农业)持有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原价。 1622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企业(农业)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累计折旧。
1623 公益性生物资产:企业(农业)持有的公益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 1631 油气资产: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持有的矿区权益和油气井及相关设施的原价。
1632 累计折耗: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油气资产的累计折耗。 1701 无形资产: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成本,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1702 累计摊销: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企业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 1711 商誉: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价值。
1801 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821 独立账户资产:企业(保险)对分拆核算的投资连结产品不属于风险保障部分确认的独立账户资产价值。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短缺与损耗,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 负债类
2001 短期借款: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下(含1 年)的各种借款。
2002 存入保证金:企业(金融)收到客户存入的各种保证金。 2003 拆入资金:企业(金融)从境内、境外金融机构拆入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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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向中央银行借款:企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入的款项。
2011 吸收存款:企业(银行)吸收的除同业存放款项以外的其他各种存款。 2012 同业存放:企业(银行)吸收的境内、境外金融机构的存款。 2021 贴现负债:企业(银行)办理商业票据的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入的资金。 2101 交易性金融负债:企业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21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企业(金融)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
2201 应付票据: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2202 应付账款: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2203 预收账款: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
2211 应付职工薪酬: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本科目可按“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等进行明细核算。
2221 应交税费: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2231 应付利息: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 2232 应付股利: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2241 其他应付款: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2251 应付保单红利:企业(保险)按原保险合同约定应付未付投保人的红利。
2261 应付分保账款:企业(保险)从事再保险业务应付未付的款项。 2311 代理买卖证券款:企业(证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有价证券而收到的款项。
2312 代理承销证券款:企业(金融)接受委托,采用承购包销方式或代销方式承销证券所形成的、应付证券发行人的承销资金。
2313 代理兑付证券款:企业(证券、银行等)接受委托代理兑付证券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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