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广场屋面防水维修动火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单位: 单位负责: 编 制: 编制日期:
动火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 施工时间:2016年 月 日 二、 施工地点:
三、 施工内容:屋面SBS防水铺贴 四、 施工负责人: 五、 安全负责人:
六、 洒水负责人: 负责施工现场的动火、洒水工作。
七、 动火负操人: 一但施工现场着火,立即用灭火器等工具灭火。 八、 监护负责人: 负责监护现场,发现异常立即组织处理。 九、 施工措施: 1. 2. 3. 4.
储气罐摆放距动火点必须大于10米。
施工点要备有完好的灭火器二只,装满水的水桶一只。 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气罐输气管必须由专业人员安装,施工前检查好气罐及输气管的完好情况,不完好的气罐及输气管,严禁使用。 5.
施工前必须经安检员、瓦检员、救护队员同意后方可施工。瓦斯泵站处施工时,必须有瓦检员全程测量瓦斯浓度(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一旦发现瓦斯浓度超标,必须立即停止施工,熄灭一切火源,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待瓦斯浓度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施工。 6.
施工地点必须设有消防水管,消防水管长度需能覆盖整个作业区域避免因水管长度不够而灭火不及时发生意外。 7.
施工所用储气罐不得有漏气处,输气管必须使用完好的标准件,每次施工前必须检查,储气罐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8. 9.
施工前要清理好施工现场5米范围内不能有易燃、易爆物品。
施工时必须用不燃材料遮挡火星。五级以上含五级大风天气必须停止施工。
10. 施工后要灭绝一切火源,施工地点再次洒水,设专人看护1小时以上,确
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贯 彻 记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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