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综合治理台账
( 工程)
建筑施工现场平安创建责任书
建管单位:苏州市 吴中区 安监站 (以下称甲方) 施工单位:江苏华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有一个良好的环境,全面落实综合安全治理的各项措施,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平安创建责任书。
一、平安创建具体内容:
1、乙方积极配合当地主管部门搞好施工现场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现场施工人员应遵纪守法,如现场发生违法案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不得隐瞒,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
2、乙方人员不得参与打机斗殴、赌博等活动如发现有本工地职工参与者应劝阻,或立即向领导汇报。
3、乙方应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不仅做好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工作,还要做好自身的财产安全,做到全年无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4、甲方应指导乙方现场职工人员参加普法学习,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依法从业行为。
5、乙方应严格落实目标责任,相关人员应明确责任,对照目标,切实落实好自己的责任,全力抓好自己的平安创建工作。
6、乙方应认真做好外来人员的进出登记工作,严禁随意容留外来人员租住。
7、乙方人员不得组织参加相关非法宗教活动,不得观看相关违法录像。
8、乙方应积极订阅法制学习刊物,做到统一学习与个人自学有机结合,使普法教育活动不留死角。
9、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及时调解现场人员的矛盾纠纷,现场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防范措施。
二、考评办法:
甲方在平安创建工作中应以考评方式对乙方平安创建工作有一个综合的评价,以便于更好的进行长效管理。
三、奖罚办法:
甲方对乙方平安创建工作达到优秀的(综合评价95分以上)将给予通报表扬和一定金额的奖励;对评分较差的(综合评价70分以下)同样将处以通报批评及一定金额的经济处罚。
期限及调整:本协议为长期协议,与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时相应调整。
苏州市 吴中 区安监站 江苏华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工地治安管理责任书
甲方:苏州市 相城 区 漕湖开发区 派出所 乙方:江苏华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省人大常务会《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和《苏州市外来人口管理规定》的规定,为进一步维护 相城 区的社会治安秩序,推进 相城 区的开发建设,特签定如下治安安全责任书:
一、凡进入 相城 区务工的人员,必须凭居民身份证,在一周内到 漕湖开发区 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后方可务工;进驻的施工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分管安全保卫的领导,并建立相应的保卫组织,同时将单位职工和用工人员名单报 漕湖开发区 派出所备案。
二、进驻 相城 区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治安保卫及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并公布上墙,做到人人皆知,并且要教育务工人员遵纪守法,杜绝打架斗殴、偷盗、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生应在制止的同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三、乙方进驻施工现场后,应及时建立工地联防队,开展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此外乙方必须按规定在内部逐级签订治安安全责任书,严格内部管理,争创“无刑事治安事件、无工伤火灾事故、无纠纷上访闹事”单位。
四、甲方本着快速高效的原则为乙方办理相关证件。
五、甲方在治安管理方面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并做到发生各类案件及时受理、迅速查处。
六、乙方务工人员如有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施工单位责任人失职的,追究其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七、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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