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填空题
1、 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是指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外为保护文物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 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
2、 文物监理甲级资质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从事文物保护工程经历或 12年建设监理工作经历,并主持过 5项 一级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取得《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程师 证书》。
3、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只限本企业使用,不得 涂改 、 伪造 、 转让 、 出借 。
4、 修缮设计一般分为 方案设计 、 施工图纸 设计两个阶段。 五、简答题
1、简述传统工艺应用受到哪些技术因素的影响。 (1)保护机制不健全,权责不清晰;(2)由于修缮工艺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二次破坏”现象时有发生;(3)传统工艺与材料技术发掘整理研究力度不足;(4)传统工艺流失严重;(5)专业修缮工匠培养机制缺乏;(6)施工组织不重视传统工艺的适宜性应用,盲目追求短工期、低造价;(7)施工监管轻视传统工艺施工的质量细节,监管力度不足。
在目前的历史建筑修缮中,传统工艺应用得不到保障,其原因涉及到政府、设计单位、科研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多种主体,同时受到经济、社会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只有充分了解其中的原因,进而采取对应的措施,协调各方利益,才能使传统工艺得到恢复与传承。 1、历史原因
(1)重人文轻技术的传统价值观念的影响(2)匠人社会地位低下 2、 现实原因
(1)历史建筑保护重实体形态和思想文化,轻传统建筑工艺(2)经济利益主导 (3)人才培养不专业(4)施工方法不当,施工组织不合理
2、简述风险控制措施分别有哪些。
答:风险控制的基本方法是:风险回避、损失抑制、风险预防、风险转移和风险自留。
3、简述监理实施的主要程序。
文物保护修缮工程监理是全方位、全过程的现场管理,具体程序有:取得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参加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方案审批,人员报审(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等),施工阶段材料进场报验,工序报验,隐蔽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验收,现场监理对所报验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合格给予验收,不合格返工后再次报验,以上是监理工作的主要程序。具体监理要控制以下几个主要目标,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
六、论述题
1、论述应用传统技术手段和现代技术干预手段之间的辩证关系。 1、传统工艺的地位不容动摇
一部建筑历史的发展可称其为建筑技术和材料的发展史,文物保护建筑的良好修
复效果脱离了技术和材料的应用是不现实的,专业人员、专业技术、专业研究是文物保护建筑修复的基础。
我们实施文物建筑保护工程,主要是保护它的文物价值,即保护它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这些价值是通过现存的文物建筑实体体现出来的。因此,保护文物建筑的根本就是要保护现存的文物建筑实体,具体地说,就是要保护该建筑的形制、结构法式、构件质地以及制作工艺。 2、文物建筑修复采用现代技术将是必然趋势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第22条明确:“按照保护要求使用保护技术,独特的传统工艺技术必须保留。所有的新材料和新工艺都必须经过前期试验和研究,证明是有效的,对文物古迹是无害的,才可以使用。”
从大量的实践也证明了文物保护工程已经完全离不开现代科技,在传统技术的基础上,文物保护技术也必将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而进步。 3、解决好传统工艺技术与现代科技的结合问题
1)通过现代科技更全面、深入、确切地认知文物建筑,利用现代科技解决传统技术难以解决的问题。相对于传统技术,现代科技手段在文物保护方面有特殊优势。对保护对象的认知越准确,采取的保护措施才可以更有针对性,技术措施更科学。
2)同时,现代科技手段虽然有优势,但是却不能代替传统技术,甚至不应该设想去改造它,就是《准则》所说,它也是要保留的。
因此,正确的做法是做到传统工艺技术与现代科技之间的有机结合和协调发展,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各展所长,各有侧重。要在文物建筑“维修”概念中,强化保护的观念,新的建筑材料及技术的应用,应有助于完善文物建筑的艺术形象。 文物建筑修缮的技术手段包括传统技术手段和现代技术干预手段,二者是辩证对立统一的。传统工艺不是落后的代表,它是民族创新精神的时代体现,是现代科技发展的精神支柱和基础。认知蕴含于文化遗产实体中的传统工艺和技术,认知中华民族一以贯之的科技创新精神,很好地将二者结合进而科学保护与保存文物,是文物建筑修缮工程的核心内容之一。技术手段主要是推广现代科学技术在文物保护中的应用,但同时又要严格控制违背保持文物原状的新工艺和新材料的使用。现代技术干预手段的采用,只要能做到保持文物建筑的原真性、遵循最小干预的原则等等,就可以充分利用,比如:无损检测技术、BIM技术、新型保护材料等的采用。
2、结合本市文物保护工程的实际,论述从事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作时在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答:监理在工作中应注意以下问题:(1)施工方对文物保护方案尊重程度不够,擅自变更方案。施工方不依方案施工,是文物保护工程中时有发生的现象。一是随意变更施工方案。当前文物保护领域按方案施工的意识普遍不强,在施工中表现出较大的随意性,缺乏对于文物保护方案变更程序的了解和重视。二是隐形违规。有的为了规避监督,在施工方案中仅仅声明要遵循“国际、国内公认的准则”,却有意忽略对“准则”的细节性表述,或采取模棱两可的说法。某些施工单位为了节约成本,随意调整施工方案,而调整后的方案对文物具有破坏性。(2)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工匠技师的使用没有规范。尽管《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对参与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的人员素质做出了规定,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上岗人员的素质并无保证。很多人对于当前国内外最新的施工理念不了解,有的人不明确操作细节,还有一些项目的技术工人的操作技能不过关。现场负责人对现有施工人员不能进行合理调配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可能会导致文物相邻区域修复效果不一致的情况出现。另外,施工单位负责人不到位、现场实际负责人文物保护意识不强,文物科研意识更差,也缺乏解决工程中突发
事件的能力;施工单位投标时承诺的专家、技术人员在中标后并未到施工现场进行指导也是经常发生的问题。(3)文物保护材料的使用问题。《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规定,施工方案中应该列入相关材料试验报告及检测鉴定结果。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用于文物保护的药剂是施工方自行调制的。对于此类药剂,施工方往往以专利为由,将其成分秘不示人。这可能带来以下问题:第一,材料的生产过程外人不了解,没有统一的检验标准,产品质量难以控制。第二,材料在使用过程中,配方保密,监管困难。第三,对材料的使用效果无法有效评估,效果好坏,往往仅凭生产者自述。因此,应加强规范对生产该类材料企业的管理,尤其要对文物保护材料的使用过程和使用效果加强监督。(4)监理方受到干扰,无法独立行使其职责。为了贯彻文物保护的基本方针,保证文物保护工程按照正确的方法、步骤顺利进行,以保证施工质量,对文物保护工程现场实施监理是一项重要的举措。监理方在对甲方负责的同时,也必须对文物保护事业负责,只有拥有独立的监理权,才能有效行使其职责。(5)工程验收环节存在的问题。现阶段我国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验收是由文物部门组织专家团进行的。是否通过验收,主要以专家经验为标准,以施工方自述为主要依据,以监理方意见为参考。其间,人为因素很重要,尤其是专家自身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术水准对工程验收结果影响极大。在这方面出现的问题主要有:部分专家缺乏规则意识,心态浮躁、骄傲自大、搞小圈子。此外,文物保护工程中的问题还有很多,如标准化建设迟滞、强制性法规缺乏以及具体操作方法中对抢险加固方法的滥用等。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要点:
1)了解和掌握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和文物主管部门的批复要求,在监理规划中突出文物建筑的时代特点、明确该项工程的监理重点,对于工艺技术复杂的施工部位应有监理预案;
2)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要带着问题参加技术交底会,在交底会上请设计主持人解答施工方和监理方提出的各种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由各方备案;
3)技术交底后监理单位重点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符合相关条件和规定后,总监理工程师方可认同并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是反映施工单位对文保工程实施的重要文件,包括了施工单位的组织机构、具体的管理和施工岗位人员名单以及接受培训和再教育的情况、各工种的工程重点和工艺流程、使用传统材料的采购方式和质量要求、施工场地各工种原材料和成品制作码放以及用水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施工计划;
4)工程实施中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是重点,要做好人员、重点部位和材料的控制,重点部位必须旁站监理,对隐蔽工程的验收应有监理员在场,;
5)重视施工过程中所有资料的收集积累,资料包含施工和监理两部分,要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禁止事后添补和伪造。
6)随时检查施工人员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和文保工程中附属文物的安全,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优秀历史建筑修缮技术规程》考点
1.0.3 优秀历史建筑的修缮,应根据建筑保护的要求,保护建筑的历史文化与技术信息,贯彻修旧如故、技术合理、安全可靠、确保质量的原则。
1.0.5 从事优秀历史建筑的修缮检测、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
2.0.2 优秀历史建筑修缮 是指对建筑物结构、装饰和设备,以及环境风貌的维护修理,恢复其建筑风貌、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的工程行为。包括为保护需要,对建筑的结构、功能,进行必要的改善。
3.3.2 重点保护项目,应按原样修复,保护原有的历史文化特色和工艺特点,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应依据原设计图样修复,当无法取得原设计资料时,应以主管部门颁布的《保护技术标准》的规定为依据;
2 原有结构体系、构件尺寸和构造形式不得擅自改变。 3.5.2 修缮中新增的装饰、分隔,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经过试验或试样,并符合下列要求:
1 结构和功能性的修缮,所用新材料、工艺,应满足尺度合理、连接可靠、安全和耐久的要求,并与原结构有效地共同工作;
2 装饰性的修缮,所用新材料应从质感、色彩、装饰总体效果,宜与原建筑相匹配。非保护部位的装饰,根据合理需要,可由设计选定。
3.6.1 建筑修缮应根据保护的重要性,因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危及生命安全,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的严重性;以及修缮项目的性质、范围,划分建筑修缮的安全等级,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安全等级 损害后果 建筑物类型 一级 很严重 重要的保护建筑 二级 严重 一般的保护建筑 建筑体量小,保护级别低,修缮实施受限制的建三级 不严重 筑 注:1.重要的保护建筑指公共建筑、纪念性建筑; 2.特殊的建筑物,其修缮安全等级,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4.1.4 缺失
4.3.3 对主体结构材料性能,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材性检测时,应满足如下要求:
1 涉及改变使用功能、变动结构体系、平面布局的修缮,抽样数占总体的比例不少于10%,一般工程,项目面积在1000m2以内的,抽样占总体比例不少于15%,且不得漏项。单项工程,基础抽检点不少于2处。 2 主体结构的转换部位:关键的结构构件和结构连接部位;分期建造的建筑,以及体量较大的公共建筑,应增加抽样密度。采用分层或分阶段抽样的方法。 5.1.1 修缮设计应根据建筑保护和使用安全的要求,达到恢复建筑的历史风貌,改善使用功能。
5.1.4 施工图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图设计前,应对房屋现状进行详细勘查,弄清结构体系和荷载传递途径,主要构件的构造、联结方式和用料,建筑重点保护部位的特色装修、构造与工艺特点,剖析隐蔽项目损坏程度,判断损坏原因;
2 根据勘查数据与原设计文件、检测报告,进行对比分析,必要时应进行补充检测,对结构计算简图、设计参数进行修正;对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和变形,进行复核和验算;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建筑结构构件、节点、重点保护项目的施工工艺、技术图纸及技术质量措施等内容。
5.1.5 建筑结构承载力验算的荷载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永久荷载,俺现行荷载规范执行或按建筑用料实测值,荷载分项系数取1.1; 2 可变荷载:
一级建筑修缮,应按现行荷载规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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