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监控班组青年安全岗工作及管理制度1
监测监控班组青年安全岗工作及管理制度 一、青年安全岗岗员的权利
1、在工作现场发现事故隐患严重威胁职工安全时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2、对现场“三违”现象和人员有权制止,并向安全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3、在工作现场发现事故隐患严重威胁职工安全时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4、对现场“三违”现象和人员有权制止,并向安全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二、青年安全岗岗员的职责
1、按照岗长的安排,负责当班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当班如有“三违”现象和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向值班人员和有关部门报告。
2、协助班组长严把安全关,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3、做到“三无、三保证”。三无:岗员“无三违”,身边无违章,周围无事故;三保证:每月保证按规定上岗,保证无论何时何地遇到违章就制止、发现隐患就处理,保证完成岗长布置的任务。
4、协助班组长了解本班组的思想情况,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规程、技术知识,在班前、班中、班后的会议或安全生产过程中,协助区队、车间和班组提出不安全问题、预防措施及注意事
项。
5、积极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学技术、钻业务、不断提高安全技能水平。
三、青年安全岗查岗写实和汇报制度
1、开展集中查岗后,由组织者将查岗情况在《青年安全岗查岗写实簿》上进行填写,并向安全部门通报。
2、岗员在岗位自查后,要及时把当班自查的情况在《青年安全岗查岗写实簿》上进行填写,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岗长和有关领导汇报。
3、岗员写实汇报要做到三清:一是把事故隐患的地点、处理情况在《青年安全岗查岗写实簿》上填写清;二是把违章人姓名、单位、时间、地点、性质、处理意见填写清;三是把查岗的时间、地点和人员填写清。
浦北县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股室
“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职责
一、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职责 (一)局长的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县有关学校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主持研究和决策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考核,检查、督促其他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安全工作;
3.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研判学校安全形势,做出针对性的安排部署,并督促相关股室予以落实;
4.本系统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并责成相关领导和有关股室、学校做好善后工作。
(二)局分管安全工作领导的安全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措施,指导全县学校安全工作; 2.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听取股室及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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