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及平面布置分析:
一、产业政策
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根据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修正,项目不属于“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之列,允许建设,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备案代码为2018-371402-34-03-045626。
2、土地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 年 5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通知”中规定,项目不属于《禁止目录》和《限制目录》中的建设项目,不属于该文件中限批或禁批的范围,符合国家用地要求。
3、“三线一单”符合性 ①与生态红线符合性
根据《山东省德州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可知,德州市共有5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别为:德州市西陈沟省级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运河开发区)、德州市古运河九龙湾省级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运河开发区)、德州市沟盘河水库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德城区)、德州市德城区北水土保持功能区生态红线(德城区)、德州市减河国家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德州经济开发区),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5 本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区域信息表
生态保护对象
德州市西陈沟省级湿地公园水源涵养
生态红线区(运河开发区) 德州市古运河九龙湾省级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运河开发区) 德州市沟盘河水库水源涵养生态红线
区(德城区)
德州市德城区北水土保持功能区生态
红线(德城区)
德州市减河国家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
态红线区(德州经济开发区)
范围
北至中联大坝水泥公司厂北,南至东风西
路,东至华能电厂南门
北至叶园村,东南至七中村南,西至代官
屯村
一级管控区外侧20-100米
东至大马厂村,西至国道104,南至二屯
中心小学南,北至祝辛庄
东至漳卫新河岔河河大运河交界,西至滨
德高速附近减河河道
德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区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新华街道办事处(小于庄南侧),未涉及以上生态红线区域范围,符合《山东省德州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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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
拟建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经预测,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不影响德城区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拟建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
③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
该项目工艺简单,劳动定员60人,生活生产用水量较少,不开采地下水。该项目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④与《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德政字〔2017〕34号文)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德州市人民政府为了加强区域内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于2017年6月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德政字〔2017〕34号,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见表下表。
表6 项目与德政字〔2017〕34号文符合情况分析表
序号 1
《关于印发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
工程情况 符合性
通知》具体要求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
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
符合 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二级
保护区
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
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
符合 敏感与脆弱区等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
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
不符合生态红线管理要求的项目。
弱区等环境敏感区
以下9类项目未按规定进入专业园区、园区未开展规划环评或不符合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各类专业园区发展规划及园区环境准入条件的
本项目为机械加工项目,
符合 项目一律不予审批:1化工石化项目;2纺织印染
不属于以上9类项目
项目; 3制浆造纸项目;4制药项目;5有色金属冶炼项目;6铅蓄电池制造项目;7皮革鞣制项目;
8 电镀项目;9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项目。
禽畜养殖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养殖项目 符合
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本项目不属于淘汰、限制
符合
类项目。 类,符合产业政策
新增加产能,不能等量置换的钢铁、水泥、电
本项目不在其范围内 符合
解铝、平板玻璃、合成氨项目
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造纸、焦化、氮肥、农药、有色金属、
本项目不在其范围内 符合 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等行业(国家
鼓励发展的除外)不能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等
量或减量置换的项目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烧高污染燃料(II类)本项目不涉及锅炉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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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新建锅炉、炉窑项目;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工业园区新建20t/h以下的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项目 ①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塑料再生项目;②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园区准入条件的碳素类项目;③再生铅项目;④污染物不能集中有效处置的木炭项目;⑤石棉制品项目;⑥新建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的项目;⑦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⑧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排放恶臭气体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⑨不符合规划新增铅、汞、铬、砷、镉等一类重金属排放的项目;⑩新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的项目;未进入化工园区的化工项目;⑾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市下达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新建增加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⑿其他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项目。
本项目不在其范围内 符合
该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机械加工,不属于负面清单中所列行业内容,因此该项目符合《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德政字〔2017〕34号相关要求。
二、厂址选择的合理性分析 该项目选址的合理性分析见下表。
表7 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一览表
项目分析 规划用地 环境敏感点 该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 交通运输 供水供电 外界对其影响 外排水影响 条件
该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德城区用地规划要求。
最近环境敏感点为项目东侧231米的南方家园和东北方向249米的新堤村,该项目污染物产生较少,该项目对其影响较小。 该项目周围无风景名胜区,且该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南临道路,北边与向阳路距离较近,交通便利。 供水供电设施齐全。
该项目周围为村庄、企业,外界对其影响较小。
该项目外排水为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德州太阳岛污水处理厂,经深度处理后排入岔河。
结论 有利 有利 有利 有利 有利 有利 有利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该项目选址较为合理。 2、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分析
项目平面布置从方便生产、安全管理和保护环境等方面进行考虑,布置合理,整个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分析如下(具体见附图:项目平面布置图):
(1)厂区货物出入口紧靠马路,方便原料产品的运输,交通较方便。
(2)根据生产的特点进行了分区,使得生产流程合理、运输路线通畅,同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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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了生产管理。各生产单元布置紧凑,缩短了物料的运输距离,节省了能耗。
(3)生产区与办公区分开,同时与生产工序紧密相连,利于物料输送。 (4)符合国家现行的防火、防爆、运输、卫生等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总体来讲,本项目平面布置基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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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问题主要来自德州大德特种设备有限公司常压锅炉制造项目,该项目已于2005年9月完成了《德州大德特种设备有限公司常压锅炉制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17年7月25日取得了德州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分局出具的《德州大德特种设备有限公司常压锅炉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德环直登记表验【2017】01号)。现有工程占地面积7700m2,使用面积2500m2,主要包括设备12台套,年产锅炉封条3000只。
现有工程主要为机加工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有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及验收期间山东博路赛环境分析测试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3日~2017年7月4日采样测试的检测报告,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根据监测结果,厂区总排污口污染物最大浓度分别为:pH:6.87、COD:178mg/L、BOD5:84.5 mg/L、氨氮:2.95 mg/L、悬浮物36 mg/L,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A级标准要求。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根据监测结果,厂界最大浓度为0.552 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是机加工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基础减振、建筑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验收监测期间四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在41.4-58.0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
4、固废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原辅材料、废弃制品等固体废弃物全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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