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 南 市 教 育 局 文 件
教人[2004]7号
关于印发《淮南市首批“学科带头人”
评审认定方案》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教育局,矿业集团教育中心,市直各校:
经市教育局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淮南市首批“学科带头人”评审认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49
淮南市首批“学科带头人” 评审认定方案
为做好我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工作,根据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淮南市首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评对象和条件
市级学科带头人的认定对象必须从各中小学、幼儿园遴选上报的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对象或从已认定的县(区)级骨干教师中产生,且按规定程序申报已通过初审,初步具备“学科带头人”评审条件的人员。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从事一线教育教学、教研工作; 3、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评审、测试的主要内容
1、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2、所教学科的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
3、理解把握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能力;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组织课堂教学,进行教学效果测试的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4、近五年来所取得的教育教学(教研)成果; 5、思想政治表现,品德修养,教育教学态度。
三、评审、测试方法
50
1、评审、测试工作在淮南市学科带头人专家审查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学科专家组进行具体的评审、测试。
2、测评主要采取述职演讲、公开课教学、材料审核三个环节,并细化量化其结果,对申报人进行评审、测试。
其中:述职演讲:考察申报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近五年内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演讲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公开课教学:考察申报人在教学中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贯彻教学大纲情况;教学重难点的处理、教学内容的组织、能力培养情况;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过程的安排与调控、师生互动及教学民主情况;口语表达、教态表现、板书、讲解技巧以及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的情况;课堂气氛、学生对课程的理解、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等方面情况。课题由专家委员会拟出各学科10课时的内容,由认定机构提前一天公布,申报人当天随机抽取课题,第二天在指定的班级组织教学,并将教案提交专家组。时间为一课时。对担任音乐、体育、美术等特殊专业教学的申报人,还要进行专业特长测试。
材料审核:专家组通过对申报人所报送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考察申报人的教育教学水平、学科理论能力和教育教学(教研)成果。
3、综合评审测试成绩。由专家组就申报人的述职演讲、公开课教学、材料审核三个方面所得分值,按1:6:3权重,
51
得出最后总分值。
4、我市学科带头人的认定将按照中学(含中专学校)和小学(含幼儿园)两个层次,并依据各自申报人数占认定总人数的比例确定各层次的认定人数,同时兼顾学科因素,并采取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分类排序的办法产生。
5、对部分未入围的优秀青年教师,市教育局将根据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并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直接认定为市级骨干教师。
四、评审、测试指标及分值(详见附件一、二、三) 五、时间安排
1、2004年3月20、21日,小学(幼儿园)申报人在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进行述职演讲。演讲顺序由申报人当场抽签确定。(时间:上午:8:00时至11:00,下午2:30至5:30时)
2、2004年3月22、23、24日,小学(幼儿园申报人上公开课,上公开课的具体时间顺序、课题、地点由申报人提前半天抽签决定,申报人上公开课,需提前半小时报到,并于课前提交教案一式三份。
3、2004年3月25、26日,小学(幼儿园)各学科专家组和评委会集中对申报人所提交材料进行评审,并写出评审意见,计算出总评分。
4、2004年4月3、4日,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申报分两组分别在市教育局会议室和淮南一中阶梯教室进行述职
52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