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操作指引汇总 【进口日期】进口报关单的进口日期。 【申报日期】进口报关单的申报日期。
【出口报关单号】自营进口的企业按照《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海关编号+0+项号填写,委托出口企业不填此栏。
【代理出口证明】委托出口的企业按照《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编号+两位项号填写,自营进口企业不填写此栏。
【出口商品代码】按照出口货物报关单相应的内容填写。 【出口商品名称】按照出口货物报关单相应的内容填写。
【美元销售额】出口发票上列明的美元离岸价,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按会计制度规定扣除运保费、佣金;若为其他外币成交的折算成美元离岸价填列。
【人民币销售额】美元离岸价与在税务机关备案的汇率折算的人民币离岸价。
【报关海关代码】按照出口货物报关单相应的内容填写。 3.6第九步: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
本步骤的目的,系统能够依据上一步骤(第八步)所录入的进、出口报关单调整数据对税务机关实际分配率反馈数据进行更新。
点击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一 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如下图)。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操作指引汇总
进入界面后,点击上方的“确认意见”按钮(如下图)。
在出现的提示框(如下图)点击确认。
系统自动根据进、出口报关单调整数据与税务机关反馈数据比对,并自动更新“企业确认意见栏”的意见(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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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第十步:生成进料加工数据
本步骤与第二步在操作上一致,区别在于本步骤生成的数据比第二步增加了“实际分配率反馈表”、“已核销进口报关单调整表”和“已核销出口报关单调整表”数据(如下图)。
3.8 第十一步:打印进料加工报表
本步骤与第三步在操作上一致,区别在于本步骤应打印的是《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操作指引汇总 调整报告表(进口报关单)》和《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出口报关单)》(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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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向税务机关申报
申报企业应将生成出来的进料加工数据、打印制作出来的《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进口报关单)》和《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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