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名称)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和技术支持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提供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以下简称“服务”)工作,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 服务内容、期限和要求
1.1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服务的具体内容详见《技术协议书》(附件一)。
1.2乙方的服务期限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3 乙方的服务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和技术规范。
1.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下的服务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1.5 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向甲方或信息系统新的运行维护方进行必要的交接和协助。
第2条 服务费用
2.1 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 )(含税)。
2.2 服务费用标准及明细见《服务费用标准及明细》(附件二)。
2.3 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和方式2:
第3条 工作条件
甲方应按照《技术协议书》(附件一)的约定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工作条件3。
第4条 服务指标要求及考核
乙方应按照《技术协议书》(附件一)所约定的服务指标要求提供服务。甲方将按照《服务考核标准》(附件三)的要求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
第5条 知识产权及购置品的归属和权益
5.1 甲方享有所有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服务对象的知识产权。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服务所产生的全部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除履行本合同需要或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使用上述技术成果。
5.2 乙方为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所购置并用于上述服务的设备、器材、资料等,归甲方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
2 一般采用分期支付方式。由甲方在确认乙方按合同要求正常履行服务后,分期按比例支付。
3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对此条款进行增删。
外。
第6条 保密
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具体要求详见《保密协议》(附件四)。
第7条 违约责任
7.1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7.1.1若乙方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种服务或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或根据《技术协议书》(附件一)和《服务考核标准》(附件三)的约定扣减相应的服务费用。
7.1.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分包本合同下的服务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或扣减转让部分的服务费用。
7.1.3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进行修理、更换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1.4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并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7.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应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7.3 按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并不减免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第8条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
观情况。
8.2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8.3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含本数),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
8.4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12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120天以上(含本数)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后续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9条 合同组成部分 以下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9.1 合同及相关附件; 9.2 中标通知书(如有);
9.3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如有); 9.4 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一致,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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