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管理处现场处置预案
事件处置过程,应急行动结束后提交总结报告。可能需扩大应急响应的Ⅲ级响应可提升至Ⅱ级响应级别,按Ⅱ级响应事故上报信息。
(2)派出机构应在综合应急预案中按照以上报送时间和报送对象 的要求明确本单位负责报送信息的部门及人员,明确报送对象单位的 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等信息。现场处置预案的处置措施中需要警 戒隔离的,要明确提出警戒方案和边界;明确公司内部承担警戒任务 或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警戒的单位名称和具体职责。信息报告和通信联络,应采用有效方式。发送图文传真、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 等信息时,应确认对方及时收到,如未及时联系到第一人,应按顺序联系第二人、第三人,直至取得有效沟通。
(3)管理处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记录Ⅰ、Ⅱ、Ⅲ、Ⅳ级响应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信息,保留事件报告单以及站队原始报告记录。
报告和记录的内容包括:事件类别;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概况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事件过程描述;环境污染情况;对周边的影响情况;现场气象、地理等情况;生产恢复期的初步判断;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以及联系电 话。
4.2.3信息传递
(一)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发生Ⅲ级响应及以上突发事件时,管理处应根据法规和当地人民
政府规定,在向公司汇报的同时,委派安全科科长向市、县级地方政府应急主管部门(政府应急、公安、交通、安监、消防、医疗等)做出报告(包括30分钟内电话汇报和40分钟内上报“信息快报单”); 发生Ⅳ级响应突发事件时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向地方政府汇报。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及可能造成的次生灾害,并请求对疏散、警戒、交通管制进行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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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和处理情况(社会安全事件涉及人员情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对现场周边人员造成影响的初步情况(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的初步影响情况);造成的环境污染情况;现场气象情况;事态恢复的初步判断;请求当地政府部门协调、支持的事项;报告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二)向外部单位通报告知事件信息 (1)上游场站和下游用户信息告知要求
在Ⅰ、Ⅱ、Ⅲ、Ⅳ级响应突发事件发生后,如影响到上游场站进气及向下游用户供气,管理处应与市场开发与销售部沟通、配合市场开发与销售部做好上游场站、下游用户的信息告知工作。
(2)受突发事件影响的相关方的告知要求 当发生突发事件,管理处应尽可能及时地向受到影响的相关方告知有关情况,以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和方法。管理处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用应急电话记录制度,对应急行动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将应急活动的全部记录及资料归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保部令第 17 号),按照突 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10人以上死亡或 100 人以上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 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 亿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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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地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1、2 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核设施发生需要进入场外应急的严重核事故,或事故辐射后果可能影响邻省和境外的,或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 3 级以上的核事 件;台湾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4级以上的核事故;周边国家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4 级以上的核事故;
(7)跨国界突发环境事件。
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 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 泄漏等事件,或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的;
(7)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环境影响,或核设施 和铀矿冶炼设施发生的达到进入场区应急状态标准的,或进口货物严 重辐射超标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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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跨省(区、市)界突发环境事件。
3) 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3 人以下死亡或 10 人以上50 人以下中 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 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 2000 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造成环境影响的; (7)跨地市界突发环境事件。
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除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
5.2响应程序
管理处应急响应的过程分为接警、判断响应级别、应急启动、控 制、扩大应急等步骤。针对应急响应分步骤制定应急程序,并按事先 制定程序指导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银川管理处应急响应流程如图5-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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