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根据学期成绩,按照以上加分把三率相加减巩固率扣分,计算出该教师学期教学业绩得分。
2、学期个人教育教学业绩考核得分=教师个人业绩实际考核得分×30%。 〈六〉教学专业成长考核(占教师绩效工资考核的5%)。
教师专业成长主要考核教师参与市、县、学区和学校教学教研活动的教师,如教育教学先进个人、师德标兵、优质课评比、论文评比、课题研究、送教下乡、学科竞赛和经验交流等。(以学期为准)
1、凡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的可得基础分,未完成规定学时的,每差一分扣2分。
2、教师参加学校、学区、县级和市级(讲课、说课、经验交流)等分别按10分、20分、30分和40分加分。
3、教师论文获奖分别按:县级30分、市级40分和省级50分加分。(必须是省、市、县教育部门颁发的证书)
4、教师获得荣誉称号分别按:学校20分、学区30分、县级40分、市级50分计算。
5、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上级比赛,学生获奖的,分别按:县级20分、市级30分和省(部)级40分加分。
6、不同类别分别加分,就高不就低,同一级别不重复计奖。 7、学期教师专业成长个人考核得分=基础分+个人学期加分X5%。 <七>其他超工作量
1、值周工作,每天15元。由当周值周行政领导考核,按优15元、良13元、中12元、差10元发放。
2、四-六年级晚辅按每节10元、1-3年级晚辅按每节7.5元由当周值周组考核发放。
3、晚寝执勤每晚15元由当周执勤行政领导按考核优良中差发放。 4、节日(寒暑假、国家规定节日)值班守护每天40元,由带班行政领导按考核优良中差发放。
5、临时性加班由分管领导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考核发放。 <八>位次奖(从2013年春季开始执行)
1、班级综合位次(奖励学区班级总数的前30%,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奖励名额,只考核统考科目)。1-3年级分别按300元、260元、200元、150
元和100元奖励,4-6年级分别按400元、360元、300元、260元和200元奖励,此项奖励由教导处和班主任考核。
2、单科位次奖(奖励学区班级总数的前30%,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奖励名额,只考核统考科目)。1-3年级单科分别按200元、180元、150元、120元和80元奖励,4-6年级分别按300元、260元、200元、150元和100元奖励,此项奖励由教导处根据成绩直接考核到教师人头。(教学多科根据各率算出其平均值,再乘以系数得出该教师最终业绩) 三、教师绩效工资核算、发放程序
1、教师绩效工资计算公式:
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教师绩效津贴总额÷全校教师绩效考核总分×教师个人绩效考核总分+超工作量津贴+教学位次奖。
2、每学期末由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对全校教职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绩效得分核实无误后,由学校会计核算教职工个人本学期绩效工资,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划入教师个人工资账户。 四、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
1、教职工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导致没事可做者、或年度考核不称职者; 2、被有关部门认定违法犯罪以及重大责任事故、有偿家教、乱收费、违反计生者;
3、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绩效补贴(市、县人事、教育局下文明确的退养人员除外);
4、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不含婚丧嫁娶产等假期); 5、解除聘用合同的;
6、停发工资的; 五、其他人员的绩效工资
借调和新分配教师的绩效工资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六、本《方案》解释权归三台县鲁班镇中心小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三台县鲁班镇中心小学校
2013年1月
附件二:
三台县鲁班镇中心小学
副校长、中层干部和群团组织负责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一、学校副校级、中层干部和群团组织负责人绩效考核津贴按班主任平均津贴的一定比例提取。副校长权重1.3,中层领导权重1.2,群团组织负责人权重0.6。
二、考核办法及细则:(满分100分) 考核内容 遵守师德规范,工作认真主动,热心为一线教师和学生服务。 配合校长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包括临时性工作安排),团结协作,有奉献精神。 计划有落实,检查有反馈:学期初能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实际,制订切实有效的工作计划,在计划落实过程中,做到有检查,有总结,有反馈;期末认真写好工作总结。 民主意识强,办事讲实效,能主动广泛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及时采纳合理建议,办事讲求效益,不拖拉,不借故推脱。 以身作则,责任意识强,敢说敢做敢担。出现一次责任事故扣2—8分。 工作有创新,成绩有突破,树立争先创优的意识。认真将自己负责、分管的工作落实到位。获奖的按等级加分,县级每次加2分,市级每次加4分,省级每次加5分。 按学校要求提前出勤,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节课时间扣1分,事假一次扣0.5分。 准时参加各种会议和各类活动,无故迟到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带头做好行政值周工作和节假日值班活动,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和处理,做好每天行政值日记载,缺一次扣1分。 民主测评:通过教职工大会民主测评,优秀率90%及以上得10分,优秀率在80-89%的得8分,优秀率在60-79%的得6分,优秀率低于60%的得2分。合格率低于70%的此项考核不得分。 10分 10分 平时检查、教研组长及教师反映, 10分 10分 查学期材料。10分 民意测评师生反映,一次扣一分。10分 民意测评。10分 查计划、总结10分 考核办法及分值 10分 10分 得分 备注
三台县鲁班镇中心小学校
2013年1月
附件三
三台县鲁班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
(试行稿)
为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为班主任聘任、评优等提供依据,特制定本细则。
[一]、班主任绩效考核金额来源。
从学校奖励性工资总量中提取15%。用于考核班主任。
[二]、计算方法:班主任个人考核实得奖金=总额÷全校班主任总得分×个人考核得分 [三]、考核办法及细则: 一、师德表现方面(10分)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得0分。
2、在校内与同事或家长争吵,造成不良影响得0分。 3、向家长索要财物的得0分。
4、有学生家长反映师风师德存在问题,经查属实的得0分。 5、违法、违纪得0分。 无上述现象得10分。 二、安全方面(10分)
1、能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用电安全、活动安全等,班级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得10分)
2、班级发生安全事故一次减1分。班级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得0分。 三、卫生方面(10分)
1、认真打扫卫生,使教室内外、地面、墙壁、走廊及卫生责任区等能保持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而有条理,无一人在校门口吃早饭或带、买零食吃,卫生成绩在学期总评比中获年级组第一名。(得10分)
2、认真打扫卫生,教室内外、地面、墙壁、走廊及卫生责任区等比较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条理,无一人在校门口吃早饭或带、买零食吃,卫生成绩在学期总评比中获年级组第二名。(得8分)
3、教室内外、地面、墙壁、走廊及卫生责任区等多次出现脏、乱现象,有时有同学在校门口吃早饭或带、买零食吃,在学期总考评比中为年级组第三、四名。(得6分)
四、两操及升旗(5分)
1、课间操、升旗时,班主任能跟班管理,班级秩序井然,纪律严明。(得5分) 2、课间操、升旗时,班主任不能跟班管理,班级秩序不好。发现一次减0.5分。 五、路队(10分)
1、路队队形整齐,行进途中安静(包括上、下楼梯)的得10分。
2、路队队形较整齐队形整齐,,行进途中安静(包括上、下楼梯)的得8分。
3、路队队形不整齐,行进途中不安静(包括上、下楼梯)和学生不排队离校的发现一次减0.5分。
六、财产管理(5分)
1、班主任经常性地教育学生爱护学校公物,花草树木,无损坏课桌椅、门窗等现象。(得5分) 2、有人为损坏课桌椅、门窗等现象。有一处扣1分。
3、教育学生节约用水电,若发现教室灯该关而未关和乱开自来水龙头,一次或一人次减0.1分。 七、集体活动(5分)
1、能积极认真地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服从安排,成绩突出。(得5分) 2、能积极认真地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服从安排,成绩一般。(得3分) 3、不能积极认真地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不服从安排,一次减3分。 八、教室布置(5分)
1、能根据学生特点,科学、合理地布置班级环境,做到布置个性化、规范化,能根据学校布置定期出黑板报。(得5分)
2、能布置班级环境,根据学校布置定期出黑板报。(得3分) 3、班级环境布置较差,不能根据学校布置定期出黑板报。 一次减1分。
九、班主任工作手册、德育手册记载及时(10分)
1、班主任能及时制订班级工作计划,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且有学期总结。(得5分) 2、素质报告册、手册各项内容记载齐全、规范。(得5分)
3、计划、总结不能及时制订,素质报告册、手册填写不齐,质量较差。 有一处扣0.1分。
十、协调作用及综合效果(10分)
1、关爱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班级业绩同年级综合成绩突出(10分) 2、关爱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班级业绩同年级综合成绩较突出(8分) 3、关爱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班级业绩同年级综合成绩较好(6分) 十一、班级工作量(5分)
以班级42人为基本工作量得5分。43人——48人得5.2分;49—53人得5.4分;54—58人得5.6分;59—63人得5.8分;64—8人得6分;??
十二、班级获奖情况(5分)
每期流动红旗获同年级第一的得5分;第二得4分。 十三、到班级情况(5分)
每日坚持巡视班级情况,班级考核优秀得5分。如果发现班主任未到班级去且学生纪律差有一次减0.5分。
十四、上交资料(5分)
按时、准确,上交各种资料得5分。 延时上交资料一次减0.5分。 不交资料一次减1分。 十五、附加分:
凡班级获国家、省、市、县优秀(先进)班集体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 本考核细则最终解释权属于鲁班镇中心小学校务委员会。
201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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