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长春中心小学
申报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自评报告
长春中心小学创办于1936年,至今已有78年历史,座落于长春镇棋盘山下。现有17个教学班,学生836人;教职员工61人,学历达标率100%,其中本科学历13人,大专学历36人,中专学历1人,中级职称37人,初级职称23人。
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课堂教学先进单位;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宁德市少先队工作红旗大队;县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学校;县文明学校;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县先进基层工会;县学陶先进单位;县扫盲工作先进单位等等荣誉称号。
陈祖宝校长等教师60多人次获省、市、区荣誉称号。教师参加基本功比赛30多人次获奖;几十位教师的论文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奖;学生参加省、市、区各项比赛活动获奖人数达800多人次。办学成绩得到教育局领导和同行的肯定。
长春中心小学一直以来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老师率先垂范,学生积极参与,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扎实有效。依据省市县相关部门《关于开展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照《福建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我们对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行了自查,自我评分97分,达到了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申请标准。现将我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提高认识,规范管理
1、领导机构健全。学校领导具有科学的语言(文字)规范观和发展观,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充分认识到做好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对学生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及班主任、语文骨干老师为成员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领导,推动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2、措施得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给予高度的重视,将其列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每学期召开专题
会议,研究部署语言文字工作;有专项工作计划,有具体措施,有专项工作总结,有表彰制度,有力地保证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各项活动的实施。
3、管理严格。全体师生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强。我校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管理常规,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教研活动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教师方面,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列为教师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学习、继续教育、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实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学生方面,将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培养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语文综合能力。
二、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贯彻在教育教学中
1、充分发挥语文科的主力作用 。首先发挥教科研的先导作用。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科研范畴,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工作,鼓励老师撰写论文,探索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途径和方法。这些教科研活动从理论上加深了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效探索了加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途径和方法,指导了全校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责任首推语文课。我校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重视首先表现在语文科组的建设和语文课堂上。我校语文科组一直是学校的先进科组,近十年来语文科组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多次获奖,战斗力强。我们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学生语言文字能力培训要求,听说读写能力的训练常规化,如成立学校朗读训练班、设立班级图书角、开展课前小故事、课前诵读古诗词等活动、上好“口语交际”课、利用好《写字教材》,开设语文知识讲座、设置硬笔书法课等,这些举措使学生语言文字能力得以显著提高。
2、将规范的语言文字渗透到各个学科。学校教学管理对各科教育教学提出明确要求,注重加强对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各科教师树立在日常教学中适时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的意识,自觉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起到言传身教的带头作用。
3、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 ①认真组织开展每年一次的推普周活动。
② 学校组织编印了《晨诵读本》《小学生优秀作文》等校内读本。 ③坚持办好校“红领巾广播站”,在学生中征集稿件,开展优秀讲稿评比,学生自主播音。
④坚持各年级每天进行古诗词、经典名句、美文朗读等活动。
⑤每学期各年级组织一次汉语拼音书写比赛、汉语拼音知识比赛、一次硬笔书法比赛、一次习作(阅读)比赛。
⑥学校还定期出版环保、科技、安全、文体、节日等主题专栏、年级墙报等,每学月每个班出版不同主题的黑板报。
⑦根据不同年级举办古诗词诵读比赛、讲故事比赛、美文朗诵比赛、书法比赛、作文比赛等。
⑧积极参加省、市、区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和竞赛。 三、规范语言文字常抓不懈,形成良好文化氛围
1、抓用语规范。为了营造良好的使用普通话的校园氛围,我们十分注重文化的熏陶和感染,我们在校园内设置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的宣传牌和宣传栏。在校内显著位置张贴“请讲普通话”,教学楼楼梯口张贴“轻声慢步 礼让右行”等告示牌。
学校行政教师率先垂范,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讲普通话。行政会议、教师例会、学生大会、升旗仪式、校园广播、课堂教学、师师交流、师生交流一律使用普通话。普通话已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2、抓用字规范。使用规范字,是国家法律的规定,也是教育教学的重要手段。我校要求教师板书、制作课件、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一律使用规范汉字,美观规范的字体不仅能满足学生的欣赏欲望,还能让学生在耳濡目染、接受知识的过程中,自觉养成写规范字的良好习惯。同时学校注意工作用字和宣传用字的规范,发动学生检查学校各个场所的用字情况,监督了学校和老师的用字规范。并且将正字活动拓展到校外,提高了学生辨别和使用规范用字能力。
以上所列仅是我校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众多工作中的一部分。多年来我校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做出了许多努力,措施得当,工作到位,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我校在全国首届《教育教学案例研究》课题实验学校案例评选活动中获集体二等奖;连伏章、姚丽、黄英等教师分别在全国首届新课程小学优秀课例
评选、县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县专业技能比赛、市县优秀德育论文评比中获获得好成绩;赖景玉老师成功举行全市科学(社会)公开课。
虽然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需要改进的方面。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使祖国灿烂悠久的语言文字绽放光彩。
长春中心小学
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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