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用血前评估和用血后效果评价制度
临床用血依据《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血液制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临床用血前评估和用血后效果评价及公示管理操作规程》,确保临床用血的安全有效。
1.临床用血适应证应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血液制品应用指导原则》执行。
2.对于拟输血患者,主管医师必须先进行血常规、凝血功能,传染病四项检查等相关指标检查,根据检验结果并结合临床表现进行合理评估后方可申请输血。
3.择期手术患者,主管医师应在术前加强凝血方面的准备,纠正重度贫血;对手术方式和术中可能出血情况进行充分评估,制定输血方案,选择合理的血液成分输注;对于大量输血者,术中、术后进行Hb/Hct、凝血指标监测,如有异常及时诊断和治疗。
4.大量输血的患者要根据输血量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合理补充血液成分,预防大量输血的并发症。
5.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16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登记手续(医务部),由科室主任签名在输血科登记。抢救患者需紧急输血时可在事后补办手续。
6.输血治疗后,主管医师对患者应及时复查血常规和凝血功能等各项指标,对患者有无临床症状的改善、输血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并记入病程。
7.医务部负责定期对临床用血进行的评价与考核,发挥临
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的职能对大量输血的案例进行评价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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