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就是我国农业保险经历了几十年,特别是改革开放初期重新恢复后,正赶上农民与不断增加的负担进行抗争的时候,农业保险被国家以增加农民负担为理由清理出门户,加之当时又没有国家政策支持,农民需求又不旺盛,农业保险在农民心里被蒙上阴影,不管是国有保险公司,还是股份公司,影响都很大。
我国的农业保险制度体系,是不是也要走国外相对成熟之路,我看不尽然,我们应该走有中国特色的农业保险之路,就是政府主导下的商业化运行模式,政策支持下的流程化操作方式。适应中国国情的农业保险模式确实需要实践的探索。美国是目前世界上农业保险最发达的国家,农业保险法自提出到出台经历了8年多的时间,农业保险从开办到成熟经历了40年左右的时间。所以我们也不能操之过急,很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解决。比如当前对农业灾害的评估问题、对农业保险中的道德风险控制问题、对保险公司运行过程中的问题怎样解决,还有待于探索。诸多因素综合起来,我国农业保险的制度体系建设,还需要时日才能成型。
总体评估:制度建设是农业保险发展的保障与基础,制度缺失已经影响到了我国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解决制度体系问题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村金融政策和“三农”政策的重点之一,国家应尽快缩短农业保险制度建设从思路到实践的过程,并尽快使农业保险制度走向体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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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管环境评估
监管是农业保险稳步发展、健康运行的保障。当前,对农业保险的运行监管得到了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对农业保险实施监管的部门主要有:保险监管部门、各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数地方为农业部门)、财政部门(含财政专员办)、审计部门、人民银行、纪检委、公安部门(经济侦察)、检察院以及新闻媒体。从近几年农业保险试点运行看,我国的农业保险监管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政策性监管,重点是监督保险公司及其代理机构是否真正把这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了农户,核心是监督理赔情况,2007年在首批试点过程中,就曾经出现过经办机构与代理机构个别人员侵占、挤用、贪污理赔款问题,各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纪检部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2008年以后,这种现象初步得到遏制。二是行业监管,主要是中国保监会及各地保监局,重点是监管各经办机构的经营管理情况、风险控制情况、经营资格和经营行为。三是管理性监管,主要是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对农业保险的经办机构进行财务业务方面的专项检查和专项审计。四是媒体与社会监管,试点过程中,很多媒体从多角度对农业保险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全程跟踪,并就试点的经验教训、存在问题进行媒体报道。
总体上讲,多方监管、多角度监管,对农业保险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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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发展有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监管的法律缺失严重,比如行业监管就没有法律依据,就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开据的各种罚单,法律依据都不充分,主要是我国目前还没有农业保险法律和法规,仅有少量部门规章。有些要求过于理论化、过于僵化,不符合我国“三农”的基本国情。比如“五公开、三到户”就是一个很不切实际的提法和要求,从基层具体情况看,受农村地域辽阔、农民居住分散的影响,我们不可能保证每个受灾地块都能查勘到位,不能保证对每户农民都能服务到位。监管过程中,保监会也对此说进行了新的解读。
二是监管中没有正视试点这个事实和试点的真正目的。自2007年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始终讲的是试点,所谓试点就应该允许有对有错、有成功有失败,正因为我们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模式推进、建立什么样的制度和机制、采取哪些必要的对策措施,我们才从小面积到全国大范围地搞农业保险试点。监管过程中,对某些是非问题下结论过早,对经办机构的某些处罚量刑过重,这不利于我们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发现问题,让经办机构、地方政府共同努力,拿出一个真正适应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运行模式和规范。监管部门在行业监管中,是非不清,单一从政治角度看待并监管农业保险,一直的做法是只要不出问题,老百姓没有大的反映,就不追查。形成了当前经营机构是非不明,比如人保公司在很多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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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不深入实地查勘,仅凭上报情况,经过与地方政府协商后就赔付,使得农业保险经营中不断产生利润。
三是监管部门对经办机构资格认定比较粗放,基本上按照产险的要求操作的,没有充分考虑到农业保险的特殊性。我国农业保险有三大特殊性:即政治性很强、专业性很强、行政化很强。目前,由于既懂得保险,又充分了解农业的人才奇缺,很多公司没有几个从事过农业或做过农村工作,就直接涉足农业保险,导致查勘不专业,不知道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是减产,怎样测算减产成数,出现过很多笑话。到2010年全国已经有19家财产保险公司涉足农业保险,我担心农业保险的市场将再走车险发展的老路,即混乱—治乱—再混乱—再治乱,市场管理的成本大幅度上升,发展走了弯路。总起来讲,我国的农业保险正在走一条粗放监管和粗放经营相结合的路子,全行业不重视专业化和人才队伍建设。
四是农业保险的主体监管部门缺失。农业保险试点已经四年多,但从国家层面没有一个综合性的管理机构,财政部掌控着补贴资金发号施令,保监会以行业监管替代了整体监管,农业部只参与不靠前,直接导致涉及农业保险长期生存发展的重大问题----农业保险制度建设没有一个部门牵头组织系统研究,对四年的农业保险试点没有系统性的、阶段性总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农业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就农业保险中很多十分专业的问题没有一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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