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2012版)-2013.1.10 - 图文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6/29 0:07:27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 辖区新改(扩)建项年度 目总数 已进行卫生审查评价的新建改(扩)建项目数 其中卫生学评价的项目数 ①辖区新改(扩)建项目总数:考核年度,辖区建设、规划、发改部门确定的新、改、扩建项目立项总数。此数据可以各省统计年鉴固定资产投资各地区施工、投资项目个数和新增固定资产,“新开工项目”为准。 ②已进行卫生学评价的新建改(扩)建项目数:考核年度,辖区已立项新建、改(扩)建项目数中各级卫生评价部门进行卫生审查和评价的项目数。 ③其中卫生学评价的项目数: 考核年度,辖区已卫生审查和评价的项目数中,各有关部门完成卫生学评价的项目数。 (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收集主要来源于辖区建设、发改等有关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部门、政府行政审批(办证)中心、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等相关部门在考核年度内出具的立项建设项目书、建设项目卫生评价报告书等有关资料、档案、报表、统计年鉴等资料。 (4)资料目录清单 ①卫生评价方案与计划; ②立项建设项目书登记; ③专家评审意见书; ④卫生评价相关记录、报表; ⑤卫生学评价报告书; ⑥卫生审查资料、报表、总结。 4.3农村改水改厕普及率 指标 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 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 (1)计算方法: ①农村安全饮用水是指经检测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的饮用水。包括农村居民基本饮用水量、水质和病区改水等。 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农村安全饮用水受益人口数/同期辖区农村人口总数×100% 20

指标要求 ≥90% ≥80% 分值 50 ②农村无害化厕所是农村居民户厕达到国家《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和《农村户厕卫生标准》的厕所;农村学校无害化厕所是指农村学校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关于农村学校卫生厕所建造的意见》规定的厕所。其中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占指标分值的70%,农村学校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占指标分值的30%。 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使用无害化厕所的农户数/同期辖区农村总户数×100%; 农村学校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农村使用无害化厕所的学校数/同期辖区农村学校总数×100% ③得分 省、市、县级=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90%为1)×50%指标分值+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80%为1)×40%指标分值+农村学校无害化厕所普及率(≥80%为1)×10%指标分值 (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 年 度 农村安全饮用水受益人口数 使用无害化厕所的农户数 农村使用无害化厕所的学校数 辖区农村人口数 辖区农村总户数 辖区农村学校总数 ①辖区农村人口数:辖区统计部门公布的考核年度同期农村户籍人口总数。指居住在县城(不含)以下的乡镇、村范围内的全部常住人口。 ②农村安全饮用水受益人口数:辖区饮用农村安全饮用水的常住人口总数。“农村安全饮用水”的判定:经检测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的饮用水,包括农村居民基本饮用水量、水质和病区改水等。 ③辖区农村总户数:考核年度,辖区统计部门公布的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区域内一年以上的农村户籍住户。可从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获得。 ④使用无害化厕所的农户数:考核年度,辖区统计部门公布的农村户籍住户使用三格式或沼气式等无害化厕所的农村住户数累计。“农村无害化厕所”的判定:达到国家《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和《农村户厕卫生标准》的农村居民户厕。 ⑤辖区农村学校总数:考核年度,辖区统计部门公布的农村地区各类学校总数。 ④农村使用无害化厕所的学校数:考核年度,辖区统计部门公布的农村各类学校总数中累计已建有无害化厕所的学校总数。 (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收集主要来源于辖区有关安全饮用水管理、农业、教育、卫生行政、爱卫会等有关部门考核年度统计报告、监测资料或当地统计年鉴、年报表、有关监测哨点登记、报表、信息管理系统,内容包括农村供水方式的类型、数量、分布和改进情况,农村、学校厕所无害化处理工作计划、方案、统计报告、简报、年终考核计划、总结报告等。 21

(4)资料目录清单 ①农村安全用水、改厕项目工作的相关文件通知、方案、工作计划; ②农村安全用水、改厕项目技术指导、监测、培训等相关资料; ③现场技术指导、监测、调查、培训等资料; ④安全用水、改厕监测原始记录表、汇总表和报表等; ⑤农村安全用水、改厕项目总结报告。 5.1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 指标 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 (1)计算方法 可选择近年开展的《亿万农民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行动》、《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重大疾病防控、卫生城镇和健康城市创建等工作中相关卫生防病知识内容进行调查。计算公式如下: 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被调查者合计答对题数/被调查者应答题总数×100% ①居民:是辖区常住人口以及活动的重点人群。如公民健康素养的形成重点关注人群为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36个月儿童父母 ②得分 省、市、县级=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指标目标值为1)×指标分值 (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 城市居民合计应答题年 度 总数 城市居民合计答对题数 农村居民合计应答题总数 农村居民合计答对题数 指标要求 地区 东部 中部 西部 农村 ≥80% ≥70% ≥60%; 城市 ≥85% ≥75% ≥65%; 分值 40 ①城市居民合计应答题总数:考核年度,上级或第三方根据方案组织评估的城市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调查问讯应答题目总数。即:Σ{问卷问讯应答题目数(A?)×接受调查的城市居民数(n?)}。 ②城市居民合计答对题数:考核年度,指在上级或第三方组织评估的城市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调查中,接受调查的城市居民问讯应答题目总数中回答正确的题目总数。 ③农村居民合计应答题总数:考核年度,上级或第三方根据方案组织评估的农村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调查问讯应答题目总数。即:Σ{问卷问讯应答题目数(A?)×接受调查的农村居民数(n?) }。 ④农村居民合计答对题数:考核年度,指在上级或第三方组织评估的农村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调查中,接受调查的农村居民问讯应答题目总数中回答正确的题目总数。 (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收集主要来源于辖区宣传、卫生等健康教育相关部门近年执行国家或有关部门《亿万农民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行动》、 《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重大疾病防控等工作形成的健康教育行动纲要及其工作计划、方案,问卷调查报告、报表、视频音频资料、活动记录和总结以及相应信息管理系统数据。 22

(4)资料目录清单: ①年度健康教育计划或工作计划; ②调查方案、问卷、调查报告; ③每次调查活动的相关资料目录。 5.2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率 指标 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率 指标要求 地区 东部 中部 西部 农村 ≥70% ≥60% ≥50%; 城市 ≥75% ≥65% ≥55%; 分值 50 (1)计算方法 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率=被调查居民正确行为项数/同期辖区被调查居民行为总项数×100% ①居民:是辖区常住人口以及活动的重点人群,如公民健康素养的形成重点关注人群为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36个月儿童父母。 ②得分 省、市、县级=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率(指标目标值为1)×指标分值 (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 调查城市居民卫生年 度 防病行为总项数 ①调查城市居民卫生防病行为总项数:考核年度,上级或第三方根据方案,组织评估的城市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调查中,接受调查城市居民被观察或/和调查的行为项目总数。 ②调查城市居民正确的卫生防病行为项数:考核年度,上级或第三方组织评估的城市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调查中,接受调查城市居民被观察或/和调查的行为项目中行为正确的总项数 ③调查农村居民卫生防病行为总项数:考核年度,上级或第三方根据方案,组织评估的农村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调查中,接受调查农村居民被观察或/和调查的行为项目中行为的项目总数。 ④调查农村居民正确的卫生防病行为项数:考核年度,上级或第三方组织评估的农村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调查中,接受调查农村居民被观察或/和调查的行为项目中正确的项目总数。 (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收集主要来源于辖区精神文明、国家卫生城镇和健康城市创建、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及其相关部门制定的考核年度国家或有关部门近年健康教育行动纲要、公民健康素养有关工作计划、方案,问卷调查报告、活动记录、报表和总结等。 (4)资料目录清单 23

调查城市居民正确的卫生防病行为项数 调查农村居民卫生防病行为总项数 调查农村居民正确的卫生防病行为项数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2012版)-2013.1.10 - 图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51mpy4qfjb0a0pl1tz27_6.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