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县泮水小学
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实施方案
为普及学生法律知识,提高学生法律素质教育,根据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在普通中小学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
坚持育人为本,充分发挥学校课堂主渠道作用,在学科教学中有机渗透法制教育,通过学科教学在学生心中从小种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种子,增强学生法制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正正义理念;树立爱国主义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是非观、荣辱观;帮助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二、实施对象 泮水小学全校学生。 三、实施主体
学校是实施责任主体,学科教师是实施操作主体。 四、实施途径
学科教学,以课堂教学为主,包括其他教学环节。实施学科9个: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美术、音乐、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 五、渗透载体
省教育厅组织编写的教师用书《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教师法制常识》。 六、组织保障
为确保学校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顺利实施,特成立遵义县泮水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田孟江 副组长:任运全
成 员:刘应康 刘 红 刘元纪 冯培珍 姚良美 冯世美 蒋卫红 何思莲 冯文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刘元纪兼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全校认真实施,确保此项工作有效实施。
各教研组和各学科教师要务必将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纳入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新德育方式,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七、工作要求
(一)抓好教师培训。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培训工作采取“书面培训、逐级面授、网上互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教师要积极参加任课教师培训和上级组织的网上互动学习,教研组要将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纳入教研工作内容深入研究,确保所有教师更新观念、吃透精神、掌握方法、完成任务。所有任课教师要在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并体现在教案中。
(二)抓好教师用书配置。《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及配套的《教师法制常识》是教师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的指南和指定用书,各教师人手一套,务必妥善保存,并在教学中研究用书和使用用书。
(三)落实工作经费。总务处要根据开展此项工作的需要,从教师培训经费中安排必要的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顺利开展。 (四)学校将把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纳入“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计划,
在继续教育中安排相应的内容、课时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的,不得颁发继续教育证书。
(五)各教师在认真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同时,要进一步采取专题法制教育、课外活动、个别辅导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努力形成学校多角度、宽领域、复合式的法制教育格局,并积极探索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综合法制教育模式。
(六)建立督促检查和激励机制。建立学校对教师的督促检查机制,并对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开展得好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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