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64.BC① 凡在坠落基准面2m 以上 (含)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为高处作业。 65.C① 属于国标安全色有红、黄、绿、蓝四种颜色。
66.BC① 一级基坑围护结构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当无设计指标时,根据规范,围护结构顶部位移监控值为3cm。
67.ABC① 当基坑周围环境无特殊要求时,基坑开挖深度小于7m为三级基坑。 68.BC①当基坑周围环境无特殊要求,也不是重要工程支护结构,也不是主体结构的一部分,基坑开挖深度大于10m为一级基坑。
69.C①基础支撑的拆除应按先换支撑后拆除的顺序施工。
70.C② 塔式起重机最基本的工作机构包括起升机构,变幅机构、回转机构和行走机构。 71.C① 物料提升机只准运送物料,严禁载人上下。
72.C① 脚手架作业层的脚手板铺设规定为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不超过120~150mm。 73.C①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74.BC①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人身防护用品。 75.C①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76.BC①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77.BC①施工现场用电工程中,PE线上每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78.BC① 施工现场用电工程中,PE线的重复接地点不应少于三处。 79.BC①在潮湿场所施工,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24V。
80.AB①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安全生产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81.AB①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82.BC① 起重机械应根据工作繁重、环境恶劣的程度确定检查重点,但不得少于每月一次。一般应包括: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所有的安全、防护装置 、吊钩、吊钩
螺母及防松装置、制动器性能及零件的磨损情况、 钢丝绳磨损和尾端的固定情况。 83.C② 施工现场电工的职责是承担用电工程的安装、巡检、维修、拆除 。 84.BC② 钢管不得使用的疵病有: 严重锈蚀、严重弯曲、压扁、裂纹。
85.ABC③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有大风、浓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86.B①使用旧扣件时,应遵守下列有关规定,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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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更换。
87.C② 基坑周边 、雨篷边 、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料台与挑平台周边
88.C①进行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89.BC③电缆线路可以埋地、沿围墙、沿电杆或支架敷设。 90.BC③在下层楼板上支模板时应考虑楼板的承载能力。 91.BC①风力在四级以上时,塔机不得进行顶升作业。
92.C①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挡位的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起重量限制器应当动作,使塔机停止提升方向的运行。
93.C①塔机顶升作业,必须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 94.C①塔机附着装置以上的塔身自由高度一般不得超过40m。 95.C①施工升降机操作按钮中,急停按钮必须采用非自动复位型。 96.C①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
97.C①脚手架搭设时,应遵守: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 98.C①脚手架拆除时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99.C①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100.BC①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101.C①边长为50~150cm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
102.C①边长超过150cm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103.C①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 104.C①施工现场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105.C①进行交叉作业,楼层边口、脚手架边缘、通道口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106.C①安装模板时应作到模板上下用人接送、随装随运、严禁抛掷。
107.C①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是建筑施工中最为常见的垂直运输设备。
108.ABC③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有大风、浓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109.C②塔式起重机上必备的安全装置有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幅度限制器。
110.C②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向横向水平杆、连墙件、纵横向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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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杆。
111.BC③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考试合格、专业技术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112.C①使用工具式脚手架必须经过设计和编制施工方案,或经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 113.AB①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114.AB③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115.BC①槽、坑、沟边沿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严禁停放大型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
116.BC①施工现场使用两台以上塔吊,两塔之间应满足低塔臂端与高塔塔身有2m以上的安全距离。
117.BC①电梯井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十米设一道水平安全网。电梯井口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2米的金属防护门。
118.C③行程限制器(也称行走限位)是防止起重机发生撞车或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行驶的保险装置。
119.C①凡长度小于50c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
120.C①吊篮升降时必须使用独立的保险绳,绳径不小于12.5mm,操作人员佩带好安全网。 121.C①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满足架体支搭要求,确保不沉陷不积水。 122.C① 开关箱作为末级配电装置,与用电设备之间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即每一台用电设备必须有专用的配电开关箱,而每一个开关箱只能用于给一台用电设备配电。 123.C①架空线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 m;
124.C①室内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 125.A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126.BC①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27.BC①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128.A③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129.A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适用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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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
130.ABC②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其能够采取的措施有要求施工单位整改、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要求施工单位停业整顿。 131.A①《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除免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
132.A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安全生产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133.A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34.A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建设工程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
135.ABC①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36.AB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137.A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环保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138.BC②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正确配戴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39.C①拆除施工现场危险区域必须设立警戒隔离带等隔离设施,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专人警戒。
140.BC①施工现场动火证的审批由工程项目经理审批。动火作业没经过审批的,一律不得实施动火作业。
141.ABC①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是“以防为主,防消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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