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2016年城
市管理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布部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政府 【发布日期】2016.03.29 【实施日期】2016.03.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2016年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
通知
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石柱县2016年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石柱县2016年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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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塑造石柱窗口形象,切实提升广大市民的满意度和幸福
感,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环境卫生整洁干净。环卫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完好率达到98%。主次干道、公共场所每天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清扫率达到100%。大力消除卫生死角死面,生活垃圾清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市容秩序规范有序。车辆停放有序、出行畅通。经营秩序规范,消除占道经营,实现坐商归店、游商入市。街面规范美观,户外广告、临街橱窗、店招店牌设置管理规范、整齐统一、美观大方。街道整洁畅通,有效整治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
--园林绿化提档升级。县城公园绿地、广场功能完善,道路绿化、居民小区绿化、单位庭院绿化、河道沿岸绿化同步推进,加强绿化造型,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生态效果和景观效果并重的县城园林景观。
--设施维护及时高效。县城路网体系完善,道路设施管理维护及时,路面平整坚实,附属设施配套完善,无通行障碍与安全隐患。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科学,通行秩序良好,确保交通安全。
--县城夜景更显靓化。公园广场、雕塑桥梁、城区主次干道、节点和标志性建筑物灯饰实现全面亮化。城区道路路灯设施完善,亮灯率达到98%以上,形成靓丽的县城夜间景观。
二、整治重点
(一)加强市容秩序整治。强化“十乱”行为整治,对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堆乱倒等“十乱”行为进行彻底整治,确保坐商归店、游商归市,主次干道车辆停放有序,视野清爽。强化交通秩序整治,杜绝出租车随意上下客和车辆乱停乱放行为,机动及电 2 / 3
动三轮车、大型货车8:00至22:00在城区内禁止通行并加大在通行时间内对随意停
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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