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公司设备零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设备零购管理,合理利用资金,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机动设备处是公司设备零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备零购计划的编制、审核及指标下达。
第四条 财务处负责设备零购费用的核销及资产账目管理。 第五条 商务部是公司设备零购的采购部门,负责按设备零购计划组织采购。
第六条 技术处会同财务处根据**下达的年度投资指标,结合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年度零购设备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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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管理内容
第七条 公司零购设备资金用于购置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周期在一年以上,能够独立使用的固定资产设备。
第八条 各单位根据生产和管理需要,每年9月25日前编制下一年度的设备零购计划,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机动设备处。机动设备处根据公司设备零购资金统一平衡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技术发展处统一按公司投资计划审批流程执行。
第九条 各单位根据公司审批下达的设备零购计划,在ERP系统PS模块中上报本单位的零购需求。
第十条 各单位在填报零购设备计划时要做好设备选型,搞好市场调查,填清所需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等技术参数及参考价格,并详细说明购置理由。
第十一条 单台(套)价值在200万元以上的设备更新项目要有更新方案、技术协议;安装施工按工程项目的管理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标准配置的办公设备和工器具的更新和新配,可直接在ERP系统中申报。新增办公设备或因生产和服务需要发生急需购置的设备,申请单位要写出书面报告,报相关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履行ERP系统申报流程。
第十三条 生产部推荐设备供应商短名单,组织进行设备技术交流,签订技术协议。商务部组织设备采购、制造监督、到货验收及资料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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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零购设备结算前,由使用单位、机动设备处、财务处对零购设备进行转资。
第十五条 零购设备报废时,依据**资产报废及处置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上级规定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机动设备处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司设备零购管理办法》(川化机字〔2019〕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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