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全国优秀律师推荐表
推 荐 单 位: 姓 名: 所在机构名称:
司 法 部 二〇二〇年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是推荐全国优秀律师用表,上报时一式五份,规格为A4纸。首页推荐单位指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厅(局)、中央军委政法委政治工作局等。推荐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军队律师时可对本表内容作适当调整。
二、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字迹要求工整清晰,打印填写使用仿宋_GB2312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填写内容必须准确,执业所在机构名称填写全称,职务填写主任、副主任、合伙人或执业律师;民族请填写全称,如:“汉族”、“土家族”等;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民主党派”、“无党派”、“群众”,“民主党派”要填写规范简称;文化程度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在国内外获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或学位,党校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级党校”;律师类别请填写专职律师或兼职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军队律师;是否受到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执业年度考核结果是否为称职、是否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统计年限均为2016年至今。
四、推荐人选照片使用免冠蓝底正装彩色电子版2寸照片,照片为jpg格式,不小于100KB。
五、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是指曾获得的地市级以上奖励。 六、主要事迹要求重点突出,一般不超过2000字,可另行附页; 七、被推荐人意见栏应由本人签字,填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申请参加全国优秀律师评选表彰活动,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承担相应责任。”律师事务所或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有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填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XX为本所(单位)律师,本所(单位)同意推荐其参加全国优秀律师评选,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担责任”。
姓名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照片(免冠 彩色二寸) 执业证或工作证号 取得执业证或工作证时间 所在机构名称 目前担任职务 律师类别 是否受到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执业年度考核结果是否为称职 是否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执业经历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 主 要 事 迹 被推荐人 本人意见 (被推荐人签字) 年 月 日 律师事务所或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事务所或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党组织政治鉴定意见 (印 章) 年 月 日 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意见 (印 章) 年 月 日 省级司法 行政机关 复核意见 (印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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