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督促单位整改落实。整改结束后,在一定范围内组织评议代表和群众代表进行整改落实情况满意率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明年大行评综合考核的一项重要考评内容。
2.重点科(室、队)和重点岗位评议。将参评单位的重点科(室、队)和重点岗位作为评议的对象(参评名单及评议办法另行公布),参评单位的重点科(室、队)和重点岗位要虚心接受群众的评议,切实借助行风评议这个平台,改进作风、改善服务,进一步提高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重点科(室、队)和重点岗位的评议情况,计入所在单位的综合考核成绩。
3.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评议。今年要把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的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作为民主评议行风的重点,深入开展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评选活动,年底要评选和表彰一批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参评名单及评议办法另行公布),使评议工作更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基层站所的评议情况,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三、评议内容
(1)履行职责、落实政策情况; (2)办事公开情况;
(3)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情况; (4)治理各种不正之风情况; (5)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情况; (6)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第 9 页 共 15 页
xx年起,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试行两年为一个评议周期。评议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参评部门和行业负责组织本系统的评议工作,各级政府纠风办负责对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一)动员准备阶段(xx年6月1日至xx年7月31日) 1.动员部署。按照全市评议工作的统一部署,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和参评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健全评议机构,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本地、本单位年度行风评议工作。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各单位评议方案于7月30日前报市政府纠风办。
2.选聘、培训评议代表。选聘、培训评议代表。各县区纠风办、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对聘用的评议代表要及时进行调整并组织培训,新聘代表数量不得低于当地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调整后的评议代表情况登记表以电子版的形式于7月30日前报市政府纠风办)。各级参评部门和行业聘请的评议代表不能与各级政府纠风办聘请的评议代表交叉重复,学校、医院专项评议选聘的评议代表可交叉使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河南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代表选聘管理办法(试行)》(豫政纠办〔xx〕17号)文件的要求,做好代表的选聘、培训、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他们在评议工作中的作用。
3.在继续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今年全市将重点开展转变作风、促进发展、服务民生主题实践活动。各参评单位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最急需、广大人民群众最关注的事情,以进一步规范执法、提升本文来自小草范文网工作效能,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
第 10 页 共 15 页
事为目标,选择2-5件实事好事作为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承诺,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评议带来的实惠。整个主题实践活动贯穿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并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综合考核的内容。
4.征求意见建议。全市统一组织实施2500份征求意见建议问卷调查和推荐重点评议对象活动。各级纠风部门和参评单位通过评议代表、政风行风热线、举报电话、手机短信、召开座谈会等渠道,广泛征求社情民意。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8月1日至xx年7月31日) 1.反馈群众意见建议
市政府纠风办把2500份问卷调查和通过其他途径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向各县区、经济开发区纠风办和参评单位集中反馈。
2.开展评议
(1)各级参评单位对照评议内容和征求意见建议问卷调查收集到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尤其要抓好对重点科(室、队)、重点岗位的自查自纠和评议工作。
(2)各级政府纠风办组织评议代表、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专门评议小组,深入参评单位开展评议。
(3)各参评单位,特别是一些重点科(室、队)、重点岗位要结合自身业务工作情况,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措施、扎实整改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3.整改问题
第 11 页 共 15 页
(1)各参评单位对照反馈意见和自评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要紧紧抓住规范行政权力、规范从政行为、加大政(事)务公开、提升服务质量等环节,认真进行整改。
(2)对群众反复提出的意见建议,要从体制机制方面着手,进行深度整改;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在制度上予以完善,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各参评单位要及时向同级政府纠风办报送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等情况。
(3)各级政府纠风办要强化日常督导,组织评议代表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深入部门和行业跟踪、督导评议工作,了解各参评单位的整改效果和主题实践活动成效,形成督导报告。要制定《政风行风评议日常督导工作办法》,并严格执行,使督导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各级政府纠风办组织有关部门查处评议中发现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4.问卷测评
(1)培训工作人员。各省辖市纠风办对参加测评工作人员进行强化培训,统一操作程序,统一纪律要求,统一测评标准。
(2)组织实施。全市统一组织实施1万份问卷测评活动。为保证测评工作科学、客观、公正,测评活动采取在各县区、经济开发区设立固定测评点,按比例科学确定参加测评人员等方式进行。测评问卷设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4个评价等次。全市统一时间投放、回收,由市政府纠风办上报省政府纠风办集中统计汇总和分析。
第 12 页 共 15 页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