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职能》对该社会系统理论学派有很大的影响。总起来看,该学派的理论有以下一些要点:
(1)组织是一个社会协作系统。这个系统能否继续生存,取决于:①协作的效果,即能否顺利完成协作目标;②协作的效率,即在达到目标的过程中,是否使协作的成员损失最 小而心理满足较高;③协作目标能适应协作环境。
(2)指出正式组织存在的三个条件:①有一个统一的共同目标;②其中每一成员都能 够自觉自愿地为组织目的实现做出贡献;③组织内部有一个能够彼此沟通的信息联系系统。 此外,还指出,在正式组织内部还存在着非正式组织。
(3)巴纳德关于正式组织的论述,具体主要有以下观点:①强调组织的系统性。在巴纳德之前,人们总是把组织当成一种僵硬的结构,只注意到组织中的职责、分工和权力结构 。 巴纳德则认为,组织是由人组成的,而这些人的活动是互相协调的,因而成为一个系统,一 个系统要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②分析了组织的环境。组织所处的周围环境对组织施加多种压力、约束和限制,周围环境包括:自然的、物质的环境,及社会环境。③关于组织中的个人。巴纳德认为参加组织的个人有双重人格,即组织人格和个人人格。组织人格是个人作为组织成员其行为的理性的、客观的、非个性化的方面,它强调的是”一类人”的共性,是因组织需要而产生的。个人人格是个人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其行为所具有的个性的、主观的、直觉的方面。
(4)巴纳德认为,组织不论大小,其存在和发展都必须具备三个基本要素,即协作的 意愿、明确的目标和良好的沟通。具体如下:①协作的意愿。协作意愿是指组织成员对组织目标做出贡献的意愿。一个人是否具有协作意愿,要依其对贡献和诱因进行合理的比较而定 。 所谓贡献,是指个人对实现组织目标做出的有益的活动和牺牲。所谓诱因,是指组织为了补偿个人的牺牲而提供的各种回报。只有当诱因大于贡献时,个人才会有协作意愿。但是,个人对贡献和诱因以及其净效果的度量都不是客观的,而是个人的主观判定,它随个人的价值观念不同而有很大变化。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人来增大诱因,给职工的需求以更大的满足,从而激发他们为组织做出贡献的热情。②明确的目标。首先,一个组织必须有明确的目标,否则组织成员就不知道该做什么。其次,组织目标必须为组织的成员所理解和接受。组织成员对组织目标的理解可以分为协作性理解和个人性理解,协作性理解是指组织成员站在组织整体利益的立场上客观地理解组织目标,个人性理解是组织成员站在个人立场上主观地理解组织目标。这两种理解往往是矛盾的,但是,一个目标只有当组织成员认为他们彼此的理解没有太大差异时,才能成为协作系统的基础。最后,必须区分组织目标和个人目标。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并无直接的联系,也往往不一致,一个人之所以愿意为组织目标做出贡献,并不是因为组织目标就是个人目标,而是因为实现组织目标将有助于达成个人目标。因此,个人目标的实现实际上是个人参与组织活动的决策基础。③良好的沟通。以上两个要素都离不开良好的沟通,组织的一切活动都要以信息联系为基础。巴纳德制定了组织中实现良好沟通的原则:信息联系的渠道要为组织成员所明确了解;组织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要
有一个信息联系的正式渠道;信息联系的路线必须尽可能直接而短捷;必须经常运用完整的信息联系路线,以免产生矛盾和误解;作为信息联系中心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称职;当组织在执行职能时,信息联系的路线不能中断;每一个信息联系都必须是有权威的。
(5)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巴纳德提出了经理人员的三项职能。①建立和维持一个信息联系的系统。这包括要设计出信息联系系统的路线图,找到担任经理人员的合适人员。② 促使组织中每个人都能做出重要的贡献,这包括维持士气和诱导等。③阐明并确定组织目标 。 巴纳德认为,规定组织目标这项职能不是某一个经理人员能单独完成的。经理人员要把组织目标分解为部门目标,把权利和责任授予各个部门,使各个部门相互联系协调,共同为组织 目标的实现而努力。
(6)组织效力与组织效率原则。巴纳德所说的组织效力是指组织实现其目标的能力或实现其目标的程度,而组织效率是指组织在实现其目标的过程中满足其成员个人目标的能力和程度。这两个方面是相互依存的,也是组织生存所必需的。
(7)权威接受论。巴纳德还认为,管理者的权威不是来自上级的授予,而是来自下级的认可。他认为单凭职权发号施令是不足取的,更重要的是取得下级的同意、支持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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