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
(修订)
一、总则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专)科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毕业前各教学环节的继续、深化和检验,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其实践性和综合性是其它环节所不能替代的。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确保本科(专科)毕业生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统一领导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宏观指导,讨论通过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章制度,协调解决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主要原则问题。
2.毕业设计(论文)日常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拟订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章制度; (2)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检查、考核和总结;
(3)协调解决场地、课桌椅等,为毕业设计(论文)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3.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审核和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2)审核指导教师的资格;
(3)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
(4)协调解决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与联系就业的矛盾;
(5)批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和专业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6)对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总结。
4.系(教研室)负责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教师对选题进行论证;
(2)安排指导教师;
(3)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4)检查、督促教师加强对学生的考勤与指导; (5)确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进度;
1
(6)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
(7)收集、整理、汇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资料并存档。
三、总体进度要求
1.系(教研室)在毕业设计(论文)前一学期结束前安排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个别特殊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安排需要调整的,提前一个学期报教务处,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分选题、设计或写作、答辩等三个阶段。 3. 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中期,各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应对本单位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 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中后期,教务处将会同有关人员对全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检查或抽查;
5.各学院应组织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在答辩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成绩、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统计表和汇总表及时报教务处。
四、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1.选题的基本原则
(1)从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具有相当程度的综合性和专业知识覆盖面,应当力求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的知识;有利于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训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独立工作能力。
(2)选题应力求与社会、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等实际任务相结合,也可以选择从实际中提炼出的题目。
(3)从学生实际出发,合理安排课题的类型、份量和难度。 2. 选题的一般要求
(1)课题类型分为两类,设计和论文。设计一般可分为工程类、装备装置类、产品类、软件类;自然科学类论文一般可分为基础研究类、应用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类;人文社会科学类论文一般可分为基础研究类、综合研究类、应用研究类。由于各类专业性质不同,选题可有所侧重。
(2)原则上每生一题。由于工作量大,需由几名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每名学生除对总体方案有所了解外,必须明确规定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使每名学生都得到较全面的训练。
(3)可尝试由不同专业学生组成的跨学科联合设计(论文)题目,学生各自承担课题中与自己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部分。
2
(4)题目份量、深度和难度要适当,使每个学生经过努力都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5)工程设计类课题,要对制图量提出要求,应注意加强使用现代工程设计手段——CAD的内容。
(6)工科非计算机专业的纯软件开发类题目数量不多于课题总数的10%。
3.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确定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由指导教师提出,并说明选择的理由和具备的条件,以及应达到的要求;题目也可由学生在实习、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自行提出;系(教研室)应组织有关教师对所有题目是否符合教学要求及可行性进行审查,报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后,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审核表(附件1),统一向学生公布。
学生可在公布的题目中自由选题,系(教研室)根据学生的水平等情况进行搭配分组,确定题目名单后,以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方式,在毕业设计开始前向学生下达。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应包括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学生所要完成的内容和基本要求以及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等内容。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由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两周内将选题情况一览表(附件2)报教务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特殊情况需改变题目者,需经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4. 不宜作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题目
(1)不符合本专业教学基本要求,偏离专业方向的题目; (2)范围过于狭窄, 不利于学生全面训练的题目; (3)学生难以胜任的题目;
(4)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无法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成果的题目。
五、指导工作
1. 指导教师资格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实验技术人员担任,助教、实验师和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独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聘请或委托校内研究所、设计院或外单位(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担任指导工作,需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3
2. 指导人数
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数一般不超过8人(配备有一名助教时,学生数可放宽至12人)。
3.指导工作要求 (1)做好指导准备工作
题目落实后,指导教师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进度计划、有关资料及必要的设备材料等,应尽早通知学生,指导他们在毕业实习(调查)中,收集有关资料,拟定毕业设计(论文)的初步方案。
指导教师必须在学生进入课题前,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附件3、附件4),并经各级负责人审核签名后,下达给学生。
(2)指导教师要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出量化要求。
(3)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指导教师对每位学生的现场指导时间平均每周不少于2.5小时,并对学生进行考勤。
(4)指导教师因公、事、病请假,应征得系(教研室)主任统一后,委托其他教师临时代为指导。请假按我校人事处有关规定执行。请假三周以上者,院(系、部)应及时调整指导教师,并报教务处备案。
(5)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设计思想、设计方法的指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严肃、严谨的学习与工作态度,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的独立工作能力;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不同程度的学生都能得到全面综合训练;经常检查督促,积极解答疑难问题。防止包办代替,放任自流,单纯追求出成果等现象的发生。 (6)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
(7)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指导教师应向答辩委员会提出对学生工作态度、能力水平、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及应用价值的评定意见(写出评语)。
(8)为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鼓励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认真地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学院应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中评选优秀指导教师。
六、对学生的要求
1. 学生根据指导教师下达的任务书独立完成开题报告,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附件5),并在三周内把开题报告提交给指导教师批阅。
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