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引领带动作用,推进全市服务业提速升级,现决定在全市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创建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出发点,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以及社会各方责任,在全市培育一批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引领推动餐饮业全面提升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消费引领与企业发展、安全为先与诚信至上、严格监管与社会共治相结合的原则,选择餐饮服务提供者集中,消费者众多,食品安全整体水平较高,在当地影响力较大的街(区)、城市综合体、旅游景区、“农家乐”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创建活动。到x年底,全市各县(市、区)分别创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不少于1条,自治区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不少于2条。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x市创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核查,上报工作。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餐饮食品监督管理科,负责起草创建活动方案、协调创建活动事宜,落实x市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
四、创建基本标准
1、街(区)内餐饮单位应当相对集中,数量不少于15家,全部持证经营。
2、街(区)入口处设有清晰醒目的信息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企业相对地理位置、量化分级等级、食品安全管理员信息、投诉举报电话等。
3、街(区)内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全部实施“明厨亮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清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100%以上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等级均达到良好以上。
4、街(区)内及餐饮单位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整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工作衣帽干净,卫生习惯良好。
5、街(区)内餐饮单位诚信守法经营,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行为,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6、接受消费者监督、点评,满意率达80%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工作部署。各县(市)局、分局要高度重视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创建工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将示范街(区)创建纳入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有序推进示范街(区)创建。
(二)依托政府规划,督促整改提高。各县(市)局、分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依托当地政府规划的重点餐饮街区、度假区、休闲农家乐等,通过标准化建设,认真查找不足,全员培训餐饮操作人员,督促整改提高,形成集聚带动能力强、示范引领效应好、消费者真正满意、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餐饮集聚区。
(三)主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局、分局要充分发挥食药安办职能,主动协调商务、旅游、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进一步健全部门协调机制,结合本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将示范街(区)创建列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及“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健康城市”创建评定重要内容,细化部门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各县(市)局、分局于每年10月30日前,上报验收合格的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名单,市局核查后于11月20日前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核查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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